293.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政府 機關執行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之檢查,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A)1 萬元 以上 10 萬元以下(B)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C)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D)4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