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發行公司申請有價證券上市,下列何者並非應申報之上市公告事項?
(A)上市有價證券種類、數量
(B)上市買賣開始日期
(C)發行日期及存續期間
(D)證券承銷商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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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37), C(428), D(167), E(0) #3710078

詳解 (共 1 筆)

#7635000
正確答案是 (C) 發行日期及存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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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規定,一般發行公司申請有價證券上市時,其上市公告事項應包括: 
  • 公司名稱

  • 上市有價證券種類、數量

  • 權利、義務、面額

  • 上市買賣開始日期

  • 主管機關核准發行日期及文號

  • 有價證券過戶機構之名稱

  • 證券承銷商名稱、承銷期間、價格、數量

  • 其他應行公告事項 

 

選項 (C) 發行日期及存續期間 通常適用於有期限的證券(如認購(售)權證、受益憑證或公司債等),而非一般股票上市應申報的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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