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發行公司申請有價證券上市,下列何者並非應申報之上市公告事項?
(A)上市有價證券種類、數量
(B)上市買賣開始日期
(C)發行日期及存續期間
(D)證券承銷商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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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37), C(428), D(167), E(0) #3710078
統計: A(36), B(37), C(428), D(167), E(0) #3710078
詳解 (共 1 筆)
#7635000
正確答案是 (C) 發行日期及存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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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規定,一般發行公司申請有價證券上市時,其上市公告事項應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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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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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有價證券種類、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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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義務、面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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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買賣開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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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核准發行日期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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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過戶機構之名稱
-
證券承銷商名稱、承銷期間、價格、數量
-
其他應行公告事項
選項 (C) 發行日期及存續期間 通常適用於有期限的證券(如認購(售)權證、受益憑證或公司債等),而非一般股票上市應申報的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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