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人民依法納稅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規定之稅率,須符合賦稅公平原則
(B)採經濟上實質取得利益為課稅對象,即實質課稅原則
(C)稅捐稽徵機關對有關課稅之技術性細節性事項,得以行政命令為必要之釋示
(D)有關課稅要件事實,稅捐稽徵機關應依職權調查,人民並無申報協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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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69), C(314), D(4081), E(0) #2940118
統計: A(46), B(69), C(314), D(4081), E(0) #2940118
詳解 (共 10 筆)
#5536020
(D) 釋字第537號:「此因租稅稽徵程序,稅捐稽徵機關雖依職權調查原則而進行,惟有關課稅要件事實,多發生於納稅義務人所得支配之範圍,稅捐稽徵機關掌握困難,為貫徹公平合法課稅之目的,因而課納稅義務人申報協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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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人民依法納稅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D) 有關課稅要件事實,稅捐稽徵機關應依職權調查,人民並無申報協力義務。
? 選項分析與詳解
- ❌ (D) 有關課稅要件事實,稅捐稽徵機關應依職權調查,人民並無申報協力義務:這是本題的錯誤敘述(即正確答案)。
- 原因: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537 號解釋意旨,雖然稅捐稽徵機關負有依職權調查的責任,但租稅客體多涉入人民之私領域,稽徵機關往往難以完全掌握。為了有效落實課稅公平,法律仍得課予人民「租稅協力義務」(如申報、提示帳簿文據)。因此,人民並非完全沒有協力義務。
- ⭕ (A) 法律規定之稅率,須符合賦稅公平原則:敘述正確。
- 原因:大法官多個解釋(如釋字第 703 號)皆指出,法律所訂定的稅率與稅額,應考量人民的負擔能力(量能課稅),必須符合憲法上的量能平等與賦稅公平原則。
- ⭕ (B) 採經濟上實質取得利益為課稅對象,即實質課稅原則:敘述正確。
- 原因:實質課稅原則是指,租稅的課徵不應僅看法律外觀的形式,而應以經濟上實質取得利益、實質享有的經濟實質為課稅客體,這也是貫徹公平課稅的具體表現。
- ⭕ (C) 稅捐稽徵機關對有關課稅之技術性細節性事項,得以行政命令為必要之釋示:敘述正確。
- 原因:根據釋字第 217 號等大法官解釋,主管機關本於法定職權,在不違反租稅法律主義的前提下,對於課稅的「技術性、細節性」事項,可以用行政命令、解釋函令做出必要的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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