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下列關於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對於客戶進行電話訪問之說明,何者錯誤?
(A)就繳交保險費之資金來源為解約之客戶,於要保文件送交保險業完成核保作業前,應明確 向其告知因終止契約後再投保所產生之保險契約相關權益損失情形
(B)將有關文件送交保險業辦理要保人或受益人變更之申請,應於保險業完成作業前對客戶進 行電話訪問
(C)銀行對於繳交保險費之資金來源為解約或保險單借款之客戶,應指派非銷售部門之人員, 就全部要保案件辦理電話訪問
(D)對於購買無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保險商品或無生存保險金之房貸壽險商品之客戶,為確保客 戶權益,應進行電話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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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33), C(44), D(156), E(0) #2933238
統計: A(4), B(33), C(44), D(156), E(0) #2933238
詳解 (共 2 筆)
#7386695
- ⭕ (a) 正確: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3 條之 1,如果客戶繳保費的資金來源是「解約」,在送交保險業完成核保前,必須經由電話訪問明確告知其終止契約後再投保的相關權益損失。
- ⭕ (b) 正確:將文件送交保險業辦理要保人、受益人變更、保單借款或終止契約時,應於保險業完成作業前進行電話訪問,以確認客戶本意。
- ⭕ (c) 正確:銀行對於資金來源為貸款、定存解約或保單借款的案件,必須指派「非銷售部門」的人員對「全部」要保案件進行電訪,以確保獨立性與客觀性。
- ❌ (d) 錯誤:依據法規排除條款,購買無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保險商品(不包括健康保險)、小額終老保險、三年以下傷害險,或無生存保險金之房貸壽險商品之客戶,「不適用」前述資金來源相關的電話訪問規定(即無須進行該項電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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