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關於辯護依賴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B)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不在此限
(C)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執行職務所生之犯罪,其雇主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D)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 5 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803), B(245), C(325), D(152), E(0) #3034480
統計: A(2803), B(245), C(325), D(152), E(0) #3034480
詳解 (共 8 筆)
#5686314
(A)刑訴第29 條
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B)刑訴第27 條第一項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C)刑訴第27條第二項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D)刑訴28 條
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三人。
140
0
#5859374
(B)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C)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D) 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 3人
9
0
#7379714
(A) 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正確
此為《刑事訴訟法》第29條之明文規定。立法意旨係考量刑事訴訟程序之專業性,原則上應由具備法律專業知識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保障被告之防禦權。惟於審判中,若被告因故無法選任律師,或具體個案無強制委任律師之必要,經審判長許可後,仍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以兼顧被告之辯護依賴權與訴訟經濟。
❌ (B)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不在此限——錯誤
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此項規定賦予犯罪嫌疑人於偵查階段受司法警察(官)詢問時,亦享有與被告相同之選任辯護人權利。選項(B)稱「不在此限」,與法條明文規定相反,故為錯誤。
❌ (C)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執行職務所生之犯罪,其雇主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錯誤
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項規定,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者,以「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為限。雇主不具前開身分關係,依法無獨立選任辯護人之權限,故選項(C)之敘述為錯誤。
❌ (D) 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 5 人——錯誤
依《刑事訴訟法》第28條明文規定:「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三人。」立法目的在於兼顧被告防禦權之保障與訴訟程序之順暢進行,避免因辯護人人數過多造成法庭秩序混亂或程序延宕。選項(D)誤為「不得逾5人」,與法條規定不符,故為錯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