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甲所屬民族在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令核定民族別,但甲尚未依原住民身分法取得原住民身分。依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依該法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族群成員身分
(B)申請時得不適用文化特徵存續之釋明要求
(C)申請時得不適用成員維持族群認同之釋明要求
(D)甲申請取得群體成員身分時,得免提出該民族成員之身分認定要件
統計: A(0), B(0), C(0), D(2), E(0) #4026646
詳解 (共 2 筆)
這題答案是 (D)。關鍵是抓住《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第13條的特別規定:可以免除第5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但不能免除第4款「民族成員之身分認定要件」。
一、法規依據:第13條是本題核心
《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第13條規定:
「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令核定之民族別,其成員未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得依本法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族群成員之身分,並得不適用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 (原住民族法規系統)
這裡要特別注意:
不適用的是「第5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
不是第1款至第4款。
二、第5條四項要件先背起來
第5條第1項規定,申請平埔原住民族群核定時,應釋明:
| 款次 | 要件 | 第13條是否免除? |
|---|---|---|
| 第1款 | 民族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至今仍然存續 | ✅ 免除 |
| 第2款 | 民族成員仍維持族群認同 | ✅ 免除 |
| 第3款 | 有客觀歷史紀錄佐證為既存於臺灣之南島語系民族 | ✅ 免除 |
| 第4款 | 該民族成員之身分認定要件 | ❌ 不能免除 |
所以本題其實是在考:
「1~3免,4不能免」
三、逐項判斷
(A)甲得依該法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族群成員身分
✅ 正確
第13條明文:
「得依本法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族群成員之身分。」
題幹完全符合第13條的前提:
-
本法施行前
-
已依其他法令核定民族別
-
甲尚未依《原住民身分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因此可以依本法申請。
(B)申請時得不適用文化特徵存續之釋明要求
✅ 正確
「文化特徵至今仍然存續」是第5條第1項第1款。
而第13條明確規定:
得不適用第5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
所以可以免除。
(C)申請時得不適用成員維持族群認同之釋明要求
✅ 正確
「民族成員仍維持族群認同」是第5條第1項第2款。
同樣屬於第13條所明定可以不適用的:
第1款至第3款。
所以正確。
(D)甲申請取得群體成員身分時,得免提出該民族成員之身分認定要件
❌ 錯誤 → 本題答案
這就是陷阱。
「該民族成員之身分認定要件」是:
第5條第1項第4款
而第13條只說:
「得不適用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
沒有包括第4款。
所以甲雖然可以免除:
①文化特徵存續
②族群認同
③客觀歷史紀錄
但仍然必須提出:
④該民族成員之身分認定要件。
四、這題最重要的考法
? 第13條「前三免、第四留」
可以直接記:
平埔身分法第13條:舊有核定民族別 → 1~3免 → 4不免。
也就是:
①文化特徵 → 免
②族群認同 → 免
③歷史紀錄 → 免
④身分認定要件 → ❌不能免
⚠️ 和上一題連在一起背
你上一題剛考到第9條:
身分認定要件 → 具體明確、促進文化認同、符合比例原則。
而這一題第13條又考:
第5條第1項第4款「身分認定要件」不能免。
因此可以串成一條考點:
第5條四要件 → 第9條審查標準 → 第13條特殊例外只免1~3,不免4。
? 答案:D。
? 答案:(D)
一、法規依據
《原住民族健康法》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準用前條規定召開地方原住民族健康政策相關會議。」
前項地方原住民族健康政策相關會議,其任務如下:
一、地方原住民族健康之規劃及推動。
二、地方原住民族健康整合事務之諮詢及推動。
三、地方原住民族健康相關調查及研究之推動。
四、其他與地方原住民族健康有關事項。
二、逐項判斷
(A)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召開地方原住民族健康政策相關會議
✅ 正確
第5條第1項明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準用前條規定召開地方原住民族健康政策相關會議。」
所以A正確。
(B)地方主管機關得準用中央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之規定
✅ 正確
第5條直接使用:
「得準用前條規定」
因此地方會議的召開及相關規範,可以準用第4條中央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的規定。
所以B正確。
(C)地方會議得推動地方原住民族健康相關調查及研究
✅ 正確
第5條第2項第3款明文:
「地方原住民族健康相關調查及研究之推動。」
因此C與法條完全相符。
(D)地方主管機關未召開該會議時,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代為召開
❌ 錯誤 → 本題答案
這個選項的問題在於:
「中央主管機關得代為召開」
第5條只規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準用前條規定召開。
以及規定地方會議的四項任務。
第5條沒有規定「地方未召開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代為召開」的權限。
因此不能自行從「中央主管機關」的上級監督關係推導出「代為召開」權限。
三、這題的國考核心
這題其實只要抓住第5條的三個關鍵:
「地方得召開」+「準用前條」+「四項任務」
? 第5條速記
地方原住民族健康政策相關會議:
- 誰?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怎麼召開? → 得準用前條規定
- 任務?
- 健康規劃及推動
- 健康整合事務諮詢及推動
- 健康調查及研究推動
- 其他地方健康事項
- 中央能否代地方召開? → 法條沒有規定,不能自行增加
? 答案:D
另外,這題你提供第5條原文後,就能看出我前一則回答雖然選項答案判斷正確,但沒有直接引用第5條法條,且部分說明是推論性的。以你目前的「法規解題」要求,之後這類題目我會以**「先引法條 → 再逐項對照 → 最後速記」**的方式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