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A)決標之單價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於辦理決標公告時決標金額填列為新臺幣5,000元,尚屬適法。
(B)複數決標案件,決標公告時決標金額應合併計算填列。
(C)有一採購案,原契約金額為新臺幣200萬 元,機關因業務需要而追加新臺幣8萬元,依規定仍應辦理定期彙送。
(D) 減價收受金額之計算得預先於契約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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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20), C(10), D(71), E(0) #350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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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9319
題目解析 這道題目要求判斷四個選項中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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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8472
  • ? 大白話:
    當廠商蓋的房子或送的財物有小瑕疵,但不影響安全跟使用時,機關可以辦理「減價收受」(打折扣錢過關)。
    [為了避免到時候扣多少錢流於公務員主觀、跟廠商吵大架,[法律(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8條第2項)百分之百大方允許:機關可以「預先在合約(契約)裡寫清楚扣錢的計算公式」](1.3.1, 1.4.1)]!這非常科學且合法,是標準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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