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人身自由之剝奪尤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B)刑法規定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使人身自由遭受過苛侵害,牴觸憲法比例原則
(C)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違憲法比例原則, 未侵害人身自由
(D)刑法規定之於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處分,就受處分人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違反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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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549), C(1340), D(593), E(0) #351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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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0 筆)
#6619923
釋字第790號
不論行為人犯罪情節之輕重,均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度自由刑相繩,對違法情節輕微、顯可憫恕之個案,法院縱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最低刑度仍達2年6月之有期徒刑,無從具體考量行為人所應負責任之輕微,為易科罰金或緩刑之宣告,尚嫌情輕法重,致罪責與處罰不相當。上開規定對犯該罪而情節輕微者,未併為得減輕其刑或另為適當刑度之規定,於此範圍內,對人民受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權所為之限制,與憲法罪刑相當原則不符,有違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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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1941
(C)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 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未 違憲法比例原則,未侵害人身自由
解:應依情節輕重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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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2466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對人身自由之剝奪尤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依司法院釋字第384號、第690號等解釋意旨,憲法第8條所稱「法定程序」,不僅指形式上須有法律依據,其內容更須實質正當,並符合憲法第23條所定相關條件,這就是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對於人身自由的剝奪或限制,尤應遵循此原則,故(A)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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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刑法規定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使人身自由遭受過苛侵害,牴觸憲法比例原則✔️
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認為,刑法第47條第1項有關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的規定,於不符合刑法第59條所定要件的情形下,可能導致行為人所受刑罰超過其應負擔的罪責,使人身自由遭受過苛侵害,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故(B)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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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違憲法比例原則, 未侵害人身自由❌司法院釋字第790號解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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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90號 109 年 03 月 20 日
解釋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不論行為人犯罪情節之輕重,均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度自由刑相繩,對違法情節輕微、顯可憫恕之個案,法院縱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最低刑度仍達2年6月之有期徒刑,無從具體考量行為人所應負責任之輕微,為易科罰金或緩刑之宣告,尚嫌情輕法重,致罪責與處罰不相當。上開規定對犯該罪而情節輕微者,未併為得減輕其刑或另為適當刑度之規定,於此範圍內,對人民受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權所為之限制,與憲法罪刑相當原則不符,有違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C)。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1年內,依本解釋意旨修正之;逾期未修正,其情節輕微者,法院得依本解釋意旨減輕其法定刑至二分之一。 |
(D) 刑法規定之於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處分,就受處分人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違反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認為,刑法第90條第1項等有關「於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處分」的規定,不問受處分人是否有特別預防之必要,一律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並實際執行上與刑罰無明顯區隔,非屬對受處分人侵害最小且為達成目的所無可替代之必要手段,其就受處分人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不符。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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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0455
本題錯誤敘述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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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77 號與相關解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關於栽種大麻之刑度,若未區分情節輕重一律處以重刑,亦可能違反比例原則。其他選項均符合釋字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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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剝奪人身自由需遵循正當程序,
(B)累犯一律加重違憲,
(D)強制工作違憲。
本題主要考點為司法院大法官對於「人身自由」保障與比例原則的相關解釋:
- (A) 正確: 根據釋字第 588、708 等號解釋,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須嚴格遵循《憲法》第 8 條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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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正確: 釋字第 775 號解釋認定,刑法累犯條文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未區分情節與犯罪之輕重,過度限制人身自由,違背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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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錯誤: 釋字第 777 號解釋指出,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某些犯罪行為設有嚴厲的最低刑期(如 5 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未考量犯罪情節之輕微,同樣有牴觸《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之嫌,非單純「未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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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正確: 釋字第 812 號解釋認定,強制工作制度不符比例原則,侵害人身自由,應即刻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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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7359
C選項,釋字790號解釋有兩種說法: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未將栽種大麻罪納入自白減刑範圍,係基於犯罪證據較易蒐集之考量,未違反平等原則。然而,一律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規定,未區分情節輕重,手段過苛,違反比例原則與罪刑相當原則,侵害人身自由而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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