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魏晉時期的尺牘(書信)有其特定的慣用語。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某某白」僅用於寫給晚輩,表示居高臨下的告誡
(B)「足下」是對長輩的專屬稱呼,用以表達無上敬意
(C)「頓首」意指以頭叩地之禮,信中僅能出現於結尾
(D)「死罪」乃極度謙卑之語,常於信件頭尾重疊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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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2), C(4), D(5), E(0) #3927223

詳解 (共 3 筆)

#7409384
  • (A) 「某某白」僅用於寫給晚輩,表示居高臨下的告誡 ✗

    • 原因: 「白」在魏晉尺牘中是「稟告」、「陳述」的意思(如王羲之《喪亂帖》開頭「羲之白」)。它是一種通用、平稱的格式,上對下、下對上、或是平輩之間都可以使用,絕對不是晚輩的專屬或居高臨下的告誡。

  • (B) 「足下」是對長輩的專屬稱呼,用以表達無上敬意 ✗

    • 原因: 「足下」在魏晉時期主要用於平輩(如同志、朋友、同學)之間的尊稱,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您」。對長輩或上級通常會用更尊敬的稱謂(如殿下、閣下、明公等),而非「足下」。

  • (C) 「頓首」意指以頭叩地之禮,信中僅能出現於結尾 ✗

    • 原因: 「頓首」確實是以頭叩地的最高敬禮,但在魏晉尺牘中,它的位置非常靈活。它不僅可以出現在結尾,更常常出現在信件的開頭。例如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開頭就是「羲之頓首」,許多尺牘甚至會在開頭和結尾同時出現「頓首頓首」。

  • (D) 「死罪」乃極度謙卑之語,常於信件頭尾重疊連用 ✓

    • 原因: 在魏晉南北朝的書信中,為了向對方(通常是平輩中的敬稱對象或尊長)表達極度的客氣、惶恐與謙卑,會使用「死罪」或「死罪死罪」。這種用法通常與「頓首」搭配,而且非常流行在信件的開頭和結尾重複出現(例如開頭寫「某某死罪死罪」,結尾也以「某某死罪死罪」作結),用以強調自己的恭敬與誠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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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某白」僅用於寫給晚輩,表示居...
(共 35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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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六朝(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尺牘、箋記等書信,在格式與用語上有其獨特的時代特質:
  • 對照選項 (D):「死罪」或「死罪死罪」是古代(特別是漢魏時期)極度謙卑、恭敬的敬詞。在臣下寫給君王、晚輩寫給長輩、或是下屬寫給上級的「上行書信」中,為了表示誠惶誠恐,非常習慣在信件的開頭和結尾重複疊用「死罪死罪」或「叩頭死罪死罪」。例如經典名篇陳琳的〈答東阿王牋〉就是以「琳死罪死罪」開頭,並以「琳死罪死罪」收尾,完全符合選項描述。 

 

 其他選項的錯誤分析
  •  (A) 「某某白」僅用於寫給晚輩
    「白」是稟告、陳述的意思。在漢魏魏晉時期,「某某白」是一種極其通用的書信格式,平輩往來、甚至下對上的上行書信都可以使用(如諸葛亮〈與陸遜書〉尾署「諸葛亮白」、王羲之書信也常署「羲之白」),絕非「僅用於晚輩」或「居高臨下的告誡」。 
  •  (B) 「足下」是對長輩的專屬稱呼
    在古典書信中,「足下」是對「平輩」或「朋友」的尊稱(例如司馬遷〈報任少卿書〉稱任安為「少卿足下」、樂毅〈報燕惠王書〉)。對長輩或上級,通常會使用「左右」、「殿下」、「閣下」或「執事」,「足下」並非長輩專屬
  •  (C) 「頓首」信中僅能出現於結尾
    「頓首」是古代叩頭認罪或請安的最高禮節。在魏晉南北朝的尺牘中,「頓首」既可以出現在信頭,也可以出現在信尾。例如許多傳世王羲之法帖(即當時的日常書信)開頭便寫「羲之頓首」或「某某頓首」,並非只能出現在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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