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刑法效力之規定,我國公民於下列何種情形適用我國刑法?
(A)在泰國與友人共同施用毒品
(B)在菲律賓竊取美國觀光客的財物
(C)在柬埔寨參加犯罪組織並騙取日本人金錢
(D)具公務員身分者在越南湮滅關係國人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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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4), C(172), D(124), E(0) #3563926

詳解 (共 2 筆)

#6688474
依刑法第七條規定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 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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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泰國與友人共同施用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B) 在菲律賓竊取美國觀光客的財物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O(C) 在柬埔寨參加犯罪組織並騙取日本人金錢
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3條
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罪,詐欺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五百萬元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億元以下罰金。
(D) 具公務員身分者在越南湮滅關係國人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
刑法第6條公務員國外犯罪,未包含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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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0843
(A) 在泰國與友人共同施用毒品:依刑法第5條第8款規定,毒品罪雖屬領域外適用之列,但施用毒品明文排除在外,故不適用。 
(B) 在菲律賓竊取美國觀光客的財物:普通竊盜罪非第5條或第6條之列,且若要依第7條屬人原則,其最輕本刑須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普通竊盜罪最輕本刑未達3年。 
(C) 在柬埔寨參加犯罪組織並騙取日本人金錢:跨國詐欺若觸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屬於刑法第5條第11款規定之境外適用犯罪,不論何國人或在何地均適用我國刑法。 
(D) 具公務員身分者在越南湮滅關係國人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刑法第6條針對公務員在領域外犯罪有特別規定(如瀆職、脫逃、偽造文書、侵占等),湮滅刑事證據罪(第165條)未列其中,且亦不符合第5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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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47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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