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為某工廠之負責人,將未經處理之廚餘廢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溪流,嚴 重污染河川。A 縣環保局經民眾檢舉,乃派稽查人員乙到場稽查。乙依 水污染防治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3 項之規定,向甲出示證明文件,欲 進入工廠檢查污染物來源及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並進行採樣,甲拒 絕配合。乙不得其門而入,乃逕自繞到工廠外之廢水排放口採樣廢水, 帶回化驗,化驗結果超標,A 縣環保局乃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對甲之工 廠裁處罰鍰。
試問:
【參考法條:水污染防治法】
第 26 條第 1 項、第 3 項:「各級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事業、污水 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場所,為下列各項查證工作:一、檢查污染 物來源及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三、採樣、流量測定及有關廢(污)水 處理、排放情形之攝影。(第 1 項)」、「對於前二項查證,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 3 項)」
⑴甲拒絕乙進入工廠檢查,乙得否強制進入?(12 分)
詳解 (共 10 筆)
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詳解 #3052086
得強制進入但需符相關規定行政執行法第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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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職郵儲業務榜眼
詳解 #3838166
(1) 乙得檢具相關證明,強制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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김민주
詳解 #5334777
某工廠負責人甲將未處理廢水逕排放到附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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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尼斯
詳解 #3097418
可以,按照水汙染防治法, 對於前二項查證,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項之查證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查證工作。
林美
詳解 #4196244
依行政罰第34條,甲非現行違法義務之行為人,亦不構成情況急迫之情形,乙不得依行政罰第34條為保全證據而強制進入工廠採樣廢水
出自 林清
caco1227
詳解 #4128747
得強制進入,因本案環保局稽查人員已向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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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Kuo
詳解 #3024154
不行行政人員乃依法行政執行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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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Taeyeon-ss
詳解 #3825343
乙應得強制進入,但須經過書面協議先行程序!
因水汙法已規定,行政機關得進入調查廢水處理狀況,顯屬強制調查之性質
甲(相對人)負有不得規避、妨礙、拒絕之義務!
Syu Wei Cheng
詳解 #3050179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黃珮慈
詳解 #3053564
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為避免危害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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