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一地,其應有部分為:甲為四分之三,乙與丙合計四分
之一(亦即各為八分之一),三人並未有不得出租之約定。請依法回答下述問題:
⑴倘甲未經乙與丙之同意,將該筆土地出租予第三人,此舉對於乙與丙是否生效? 倘因租金過低而損及乙與丙之權益,其應如何救濟?
詳解 (共 1 筆)
凌興泓
詳解 #2275250
(一)出租屬於管理行為,依民法第820條...
(共 22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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