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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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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國立臺灣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系所_法律研究所己組: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權法#111211
> 申論題
題組內容
3.甲公司研發流感篩檢相關產品,成功開發出用於快篩試劑之A組成物發明、B簡易快蹄装置、快篩裝置之C操作方法。針對前揭研究成果,甲於臺灣提出事利电請,其後办獲准事利權:(30分)
(三)位於臺北之已公司向甲採購50台簡易快篩裝置,其中30台再出售臺南市安平區衛生所。甲主張,臺南市安平區衛生所使用該30台快篩裝置時,有未經同意而實施C操作方法之行為·因而主張專利權侵害,是 否有理?
相關申論題
一、甲與乙分別自民國 81 年 10 月 1 日、87 年 2 月 1 日起任職於丙飯店。 92 年間因 SARS 疫情快速擴散,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乃於 92 年 3 月 27 日宣布將 SARS 列為法定傳染病,並陸續採取強制機場入 出境旅客量體溫、和平醫院封院及全民量體溫等因應措施,歷經 3 個多 月努力,終於控制 SARS 疫情。臺灣先於 92 年 6 月 17 日經世界衛生組 織(WHO)從「旅遊警示區」除名,繼於同年 7 月 5 日從「SARS 疫區 (感染區)」除名。然於 SARS 疫情期間,臺灣觀光業受到重創,來臺旅 客銳減,平均減少逾 3 成,92 年 5、6 月甚至減少 7 成,包括丙在內之 飯店業生意蕭條,客房及餐廳客人十分稀少,丙飯店雖然推出便當外賣 服務,仍嚴重虧損,丙不得已於 92 年 4 月公告採取:①92 年 4 月至 6 月份所有人員薪資全面調降百分之五,但以不低於 1 萬 8 千元為下限。 ②強制每人每月排定 2 天不支薪休假等措施。迄至同年 7 月 5 日臺灣自 感染區除名後,丙即公告自 7 月起全面恢復百分之五薪資。甲與乙於上 開 4 月公告後,隨即向丙飯店表示反對上開工作報酬之不利變更,並數 度向丙飯店陳情及請勞工局代為協調,但丙飯店仍拒不依約給付工作報 酬,甲、乙主張丙飯店之行為,顯已該當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款前段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之規定,乃於 92 年 6 月 25 日協 調會議中向丙表示終止勞動契約。試問:丙單方面不利益變更工作規則, 是否可拘束反對之甲、乙?(30 分)
#476401
二、勞工甲、乙均為 A 公司員工。甲於民國 106 年 4 月 16 日當選為 B 全國 金融商品行銷人員產業工會(下稱 B 產業工會)之理事長。勞工乙則自 105 年 4 月 1 日起擔任 C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下稱 C 聯合總會) 之理事長。C 聯合總會於 105 年 4 月 15 日發函 A 公司,申請理事長乙 全日駐會辦理會務,A 公司於 105 年 4 月 29 日函復稱因為乙不具企業 工會理事、監事身分,其申請會務假不符合工會法第 36 條第 3 項之規 定,惟考量 C 聯合總會為全國性工會聯合組織,勉予同意自 105 年 5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5 月 31 日(即乙屆齡退休生效日之前 1 日)止准其理事 長全日駐會。B 產業工會於 106 年 6 月 26 日發函請求 A 公司比照 C 聯 合總會之理事長乙全日會務公假之例,給予甲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或 每週至少 2 日得請公假辦理會務,經 A 公司以其所請於法恐有不合,乃 於 106 年 7 月 19 日函復歉難同意。對於同年 7 月 19 日之回函,A 公司 同年 7 月 3 日之簽呈載明略以:「四、依據前次法遵暨法務處所提供意 見,工會法第 36 條係保障企業工會之活動權,惟僅限於企業工會,而 不及於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欲爭取會務假時,應 與雇主協商,在協商未有結果之前,申請人並不當然享有工會會務假之 權利……。五、鑑於本案產業工會既非本行企業工會,依勞動部之見解, 本行即無給予會務假之義務,爰本案仍擬函復該會婉拒所請。」 B 產業工會以 A 公司 106 年 7 月 19 日否准全日駐會或每週至少 2 日之 會務公假之行為,構成工會法第 35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不當勞動行為, 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請問有無理由?(30 分)
#476402
三、25 歲之勞工甲於民國 111 年 6 月 1 日受僱於登記有案之乙公司,並於同 日到職。乙公司僱用員工人數為 3 人。乙公司認為其為 4 人以下之公司, 故未向勞工保險局加保勞工保險與職業災害勞工保險。甲於到職 10 日 後,遭遇職業災害保險事故。試問:乙公司是否須為甲加保職業災害保 險?甲遭遇職業災害保險事故,能否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乙公司須 負何種責任?(40 分)
#476403
(一)本事故涉及海巡署艦艇,問本案有無海商法之適用?海巡署可否主張 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10 分)
#476404
(二) Y 輪受傷船員向海巡署求償 30 萬美元全額損失,有無理由?(10 分)
#476405
(三) Y 輪受損貨物之貨物所有權人向海巡署求償 120 萬美元全額損失,有 無理由?(10 分)
#476406
二、我國科技廠商甲委託貨櫃船運送人乙自荷蘭運送乙台高價精密儀器來 臺。貨物裝載上船後,乙簽發載貨證券,記載機器乙台,毛重 1,200 公 斤,採整櫃運送方式,裝貨港荷蘭鹿特丹,卸貨港臺灣基隆港,交貨地 臺灣新竹。貨抵臺灣存放乙合約儲運廠商丙之新竹貨櫃場等待甲提貨期 間,因該櫃場員工丁吊櫃不慎,導致該貨櫃墜落,櫃內精密機器全毀, 甲損失 300 萬美元。載貨證券持有人暨貨物受領權人甲具狀訴請乙、丙、 丁 3 人負連帶賠償責任。設甲、乙、丙、丁 4 人均為我國籍,試依我國 法規定,請回答:乙、丙、丁是否應負責?各自責任基礎為何?各自可 否主張海商法單位限制責任?(30 分)
#476407
三、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沿海國對於其陸地領土自然延伸之大陸礁層 乃屬無庸主張即自然擁有的權限。今有向來不睦的海岸相向兩國 A 國和 B 國,兩國大陸礁層重疊,尚未達成劃界協議。因 B 國在屬於 A 國之大 陸礁層設置海底探測系統,以調查相關海洋環境和水文,此舉引發 A 國 不滿,於 B 國海域進行飛彈試射。試述兩國行為之合法性?(20 分)
#476408
四、在 E 國沿海周遭權宜船猖獗,弊端叢生。今在 E 國領海外 1 浬處,一艘 F 國籍船舶甲船正準備將欲走私到 E 國之香菸轉運給接應的另一艘漁船 乙船,此時甲船船員因細故發生鬥毆,導致甲船船員 G 國人某丙因重傷, 失血過多,延誤就醫而死。經媒體揭露,批評 E 國海巡單位失職、冷血。 E 國海巡單位則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稱 E 國就領海外之外國船舶 之走私及鬥毆事件本無管轄權。試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分析,E 國 海巡單位說法是否有理?(20 分)
#476409
一、某甲架設伺服器經營線上博弈網站,秘密招攬賭客前往投注,方式是由 賭客註冊帳號密碼登入網站後,付款儲值遊戲幣,再下注進行博弈遊戲, 所贏得之遊戲幣再兌換為現金提取。賭客僅能看見博弈遊戲總投注金 額,無法得知其他賭客的投注情況。甲另僱請某乙等人進行網站維護以 及線上客服,處理儲值及兌換現金等事務。乙瞞著甲,在伺服器後台植 入可偷取他人遊戲幣(亦即隨機挑選賭客,將其儲值之遊戲幣的一小部 分移轉到乙自己支配的帳戶名下)的程式,乙再將遊戲幣兌換成現金, 網站開幕迄今已獲利新臺幣(以下同)數十萬元。某日,賭客某丙在前 述博弈網站儲值相當於二十萬元的遊戲幣,簽注時卻發現每簽一次,遊 戲幣就會短少一些,懷疑有詐。丙立刻撥打客服專線欲退錢,乙接聽後 向丙謊稱系統一切正常,回絕丙欲退錢的請求。丙氣不過,放話要當面 跟網站經營者理論,乙怕丙尋仇,於是謊報一個廢棄工廠的地址予丙。 丙夥同朋友某 A、某 B 共三人到廢棄工廠門口的馬路旁咒罵、咆哮,丙 朝廠房高聲說:「裡面的人再不出來,就讓你們死得很難看!」並隨手撿 起地上的磚塊,朝四周亂扔,並準備要衝進廠房找人理論。當時雖然沒 有人車經過該路段,但磚塊仍造成巨大的聲響,驚動了躲在廠房角落睡 覺的通緝犯某丁。丁驚醒之餘,以為正欲衝進廠房的丙、A、B 等人是前 來追捕自己的警察,為脫免逮捕,順手拾起地上的鐵條朝丙的方向猛力 一擲,卻砸中了跟在後頭的 A,A 因頭部受創當場倒地,丁見狀立即逃 離現場。A 經丙及 B 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死亡。問:甲、乙、丙、丁的刑 事責任為何?(100 分)(附註:1.僅需檢討中華民國刑法典之罪名,毋須檢討其他特別法。2.答 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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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卷
110年 - 110 國立臺灣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系所_法律研究所己組: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權法#111211
110年 · #1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