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X 將其 A 畫借給好友 Y,後 X 死亡,其繼承人為甲、乙、丙。因 Y 拒絕返還 A 畫,甲、乙遂為原告,依民法物上請求權之規定向法院訴請 Y 返還 A 畫。試說明:

(二)若第一審法院判決原告敗訴,僅甲提起第二審上訴。甲合法提起上訴後,於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甲復具狀表明撤回上訴,其效力及法院之處理方式為何?(15 分)

詳解 (共 1 筆)

卐國考東巴卐
卐國考東巴卐
詳解 #6591881
2025/08/05
一審甲乙敗訴,按民法821屬回復共有物訴訟,源於公同共有A畫,故甲乙需合一確定,甲上訴2審,依民訴56條效力及於乙
惟甲後具狀撤回上訴,因需合一確定故效力即於乙,
實務上法院採無庸繼續審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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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IKKI
IKKI
私人筆記 #7013079
2025/05/24
答題建議 一:必要共同訴訟的認定 是...
(共 146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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