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丙男未婚而罹患精神疾病,甲男與乙女為丙男之兄姊,乙女結婚後,為方便照顧丙
男之生活,乙女徵得其夫丁之同意,將丙男接來共同生活,並將丙男之戶籍遷至乙
女處,乙女為戶長。因丙男之精神疾病已達心神喪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之程度,
而甲男、乙女及丙男之父母與祖父母均已死亡,試問:(25 分)
⑴何人得向法院聲請對丙男宣告禁治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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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623679
四、禁治產宣告與監護人 何人...
(共 24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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