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二題: 甲請服飾店老闆乙依其所提供之布料、尺寸、顏色製作一套西裝,並約定工作完成後支付乙新臺幣 2 萬元,雙方並約定甲應於民國 112 年 9 月 30 日前來乙處領取已完成之西裝。 不料,甲卻忘記於該日至乙處領取西裝。三日後,乙處因遭第三人惡意縱火,房屋滅失,該西裝也被燒毀。請問:在乙沒有任何過失之情形下:
⑵甲有何法律責任?其法律規定為何?【13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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棨
申論題作答 #103606
62 分
62
總分
19分48秒 總時間
2 人解鎖
2026.08
作答大綱
受領遲延508,234 對待給付267
正文
(一)危險負擔由甲承擔 1.508,定作物未交付前,危險由承攬人負擔,定作人受...
中
申論題作答 #98148
28 分
28
總分
5分51秒 總時間
2 人解鎖
2026.07
作答大綱
甲因為逾期未領,需要付給受理延遲責任 依照民法規定甲再約定的時間未取衣服...
正文
甲因為逾期未領,需要付給受理延遲責任 依照民法規定甲再約定的時間未取衣服...
楊啟賢
申論題作答 #23140
38 分
38
總分
6分2秒 總時間
4 人解鎖
2026.04
作答大綱
234受領遲延
正文
依民法第234條規定,甲未在雙方約定之時間至乙處領取西裝,債務人構成受領遲...
詳解 (共 1 筆)
聞毀勿戚戚,聞譽勿欣欣
詳解 #6963630
一. 在承攬工作中, 乙依據#490,...
(共 39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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