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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審計機關職權之一為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之行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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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審計人員如果認為有緊急處分之必要者,應如何處理?(9 分)
詳解 (共 2 筆)
梅兒馬力
詳解 #3676175
審計法第18條: 審計人員如認為有緊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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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4188881
審計人員對於前條情事,認為有緊急處分之必要,應立即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該機關長官從速執行之。
該機關長官接到前項通知,不為緊急處分時,應連帶負責。
該機關長官接到前項通知,不為緊急處分時,應連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