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為落實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之建議,達成替代率合理化之目標,以維 持年金制度之持續經營,自民國(下同)107 年起進行各項年金改革。 首當其衝即是降低公教退休金之所得替代率,並將退休、資遣以及撫卹 制度合併,新制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惟針對警察人員面臨職務 上之危險性與執勤中遭受危害之結果,本即於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35 條 就退休年齡與退休給付有特別之規定。又為因應前述年金改革之影響, 提升警察人員之士氣,復於 114 年於同條新增警察、消防、海岸巡防、 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所得之新計算標準。請分析該退休特別規 定之內容以及新修定之退休金計算標準。(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