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為因應新冠肺炎之全球大流行,發布下列公告: 「公私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工生,自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非經專案許可, 應暫時停止出國(境)。」請問上述行政行為之性質為何?(25分)

詳解 (共 10 筆)

김민주
김민주
詳解 #5307402
2022/01/15
教育部公告:「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
(共 6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吐納之間
吐納之間
詳解 #4467785
2020/12/30
對人之一般處分
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二項前段: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
Heart Ace
Heart Ace
詳解 #4925550
2021/07/20
本題涉及教育部之公告(下稱系爭公告)為法...
(共 60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5人事挑戰普考-下定決心
115人事挑戰普考-下定決心
詳解 #4632591
2021/04/02

【擬答】
教育部公告:「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工生,自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非經專案許可, 應暫時停止出國(境)。」以上公告之法律性質為行政程序法§92第2項之『對人之一般處分』,茲說明如下:
(一)該公告究為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一般處分)
1.依AP\"§150之規定,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做「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2.行政處分:
(1)按AP\"§92第1項之規定,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該處分其主要特徵在於具有規範作用,亦即對於權利或義務產生規制作用,或發生、消滅、變更一定之法律關係,或對法律關係有所確認。
(2)此項特徵之認定,主要著重於「行政行為是否發生一定之法律效果」,而法律效果發生與否之判斷,應就行政機關表示於外部之客觀意思予以認定。只要具有規制作用,不因其用語、形式以及是否有後續行為或記載不得聲明不服之文字而有異,均可視作行政處分。
(二)該公告應為「對人的一般處分」(行政程序法§92第2項)
1.對人一般處分:係指行政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但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
2.例如題意,教育部(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公告』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工生,自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非經專案許可,,應暫時停止出國(境),此項作法乃屬對『具體事件』之規制,其所規範之相對人『雖非特定』,但其所規制之對象為「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工生」,故應具有『一般性特徵』,且管制範圍僅限於『非經專案許可, 應暫時停止出國(境)』,而可為一種「對人之一般處分」。
(三)綜上所述,教育部之公告,乃行政程序法§92第2項之「對人之一般處分」,理由如下:
1.該公告行政機關教育部有關「公法事件之行政行為」。
2.該公告係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涉及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憲法§10),影響人民權利義務之變動。
3.該公告為「公權力措施」之「高權行為」,乃行政機關就公法上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
4.教育部之公告,係立於統治權之地位,單方意思表示,以「拘束」相對人之行為。
5.教育部之公告,係就「具體事件」,對象為一般性特徵而確定其範圍的多數人所為之處分。

摩友(100006037468562)
摩友(100006037468562)
詳解 #4465791
2020/12/29
(一)教育部所為公告行政行為性質,應屬附...
(共 11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施錫家
施錫家
詳解 #4469815
2020/12/31

依釋690之意旨 應無違法律保留原則

123
123
詳解 #4763579
2021/05/31
公告涉及到「通案性」的「全國高中職以下教...
(共 1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Ann
Ann
詳解 #5087313
2021/09/13
一、教育部發布之公告,其法律性質應為「對...
(共 4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Chin
Chin
詳解 #4667492
2021/04/21
一般處分亦為一種行政處分:一般處分亦如行...
(共 2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大谷秀時
大谷秀時
詳解 #4853553
2021/07/01
教育部因應新冠肺炎所發布之公告,其性質:...
(共 1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