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基本法第 2 條所稱環境,係指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之各種天然資源及經過人為 影響之自然因素總稱,包括陽光、空氣、水、土壤、陸地、礦產、森林、野生生物、 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人文史蹟、自然遺蹟及自然生態系統等,請繪表將 其歸納至環境影響評估中環境品質現況調查之「物理及化學類」「生態類」「社會 、 、 經濟類(含交通、環境衛生)、」「文化類(含景觀及遊憩)。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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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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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918458
2025/10/18
依據 環境基本法第 2 條,將環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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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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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3982321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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