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患有思覺失調症,由其妻乙向法院聲請並經法院裁定監護宣告,法院並選定乙為監護人。某日甲神智恢復正常,獨自外出逛街,看見新臺幣五百萬的進口車,非常喜歡,立即向車商丙訂購一輛。簽約完畢後,甲與車商丙之銷售人員丁洽談贈品事宜,甲覺得贈品太少,勃然大怒,將丁打傷。甲以其受監護宣告為由,拒絕支付買車之價金給丙,並拒絕對丁損害賠償,有無理由?(25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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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eon
申論題作答 #101694
76 分
76
總分
75分42秒 總時間
1 人解鎖
2026.07
作答大綱
拒絕承認買賣契約可以、拒絕丁損害賠償不可以
正文
(一) 受監護宣告之甲,得拒絕承認該汽車買賣契約,說明如下:1.依民法第 14...
池采珮
申論題作答 #96803
88 分
88
總分
25分38秒 總時間
3 人解鎖
2026.07
正文
一、丙拒絕支付價金有理由: (一)甲無行為能力: 依民法(下同)第15條規定,受監...
楊啟賢
申論題作答 #36831
64 分
64
總分
37分56秒 總時間
4 人解鎖
2026.05
正文
(一)甲丙間買賣契約 1.依民法第14條第一項規定:因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所不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