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院院會 107 年 12 月 28 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簡化都市更新申請程序、明確獎勵內容。針對俗稱「釘子戶」的都更不同意戶,建立「3+1」程序,只要有爭議,就強制舉行聽證,經實施者、地方政府協調不成後,才能由政府代拆。請分析此次修法的內容是否可以減少「釘子戶」的問題?此一變革對臺灣的都市更新有何影響?(25 分)
一、立法院院會 107 年 12 月 28 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簡化都市更新申請程序、明確獎勵內容。針對俗稱「釘子戶」的都更不同意戶,建立「3+1」程序,只要有爭議,就強制舉行聽證,經實施者、地方政府協調不成後,才能由政府代拆。請分析此次修法的內容是否可以減少「釘子戶」的問題?此一變革對臺灣的都市更新有何影響?(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