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 意圖行竊,選定被害人 B 之住家後,使用六角板手插入 B 住家大門之 門鎖,欲進入屋內行竊,因無法開啟門鎖進入,致未得逞。請說明 A 之 刑責。(25分)

詳解 (共 5 筆)

摩友(100006037468562)
摩友(100006037468562)
詳解 #4242023
2020/08/28
(一)A以使用六角板手插入 B 住家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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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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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5485136
2022/05/30
有幾點疑問想請教大家:題目中有提到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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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拉(114地三法廉臺北上榜)
寶拉(114地三法廉臺北上榜)
詳解 #6794820
2025/09/26
A使用六角板手插入B住家大門門鎖的行為,不成立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之未遂犯:
(一)、因A最終未成功獲取財物,未達既遂,故討論未遂。
(二)、主觀上,A具有故意且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客觀上,甲持六角板手符合刑法第321條竊盜加重事由,而甲為竊盜持板手試圖打開B住家門鎖,就此情形,是否已達本罪之著手階段?以實務見解觀諸本案,加重竊盜罪之著手,並不能以加重事由判斷,而是要回歸到竊盜罪是否著手以判斷,通常以行為人開始物色財物時為著手。如以一般著手理論檢討本案,以主客觀混合說為例,開拆大門門鎖的行為,與竊盜之構成要件實現行為,尚有距離,故本案甲未達著手階段,構成要件不該當不成立本罪。
彥竹
彥竹
詳解 #6094564
2024/05/12
一、A 意圖行竊,選定被害人 B 之住家後,使用六角板手插入 B 住家大門之 門鎖,欲進入屋內行竊,因無法開啟門鎖進入,致未得逞。請說明 A 之 刑責。
(一)A以六角扳手插入B住家大門鎖之行為,不成立
YS Hsiao
YS Hsiao
詳解 #4296685
2020/10/02
A使用六角扳手無法開啟門鎖進入之行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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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PROSA
PROSA
私人筆記 #4142691
2022/05/17
(一)A使用板手插入門鎖欲進入B屋行竊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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