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請依據郵政法規及郵務營業規章之規定,填充下列問題:
五、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報值、保價或代收貨款金額逾新臺幣 10 元,不得投入i郵箱。
申論題作答 (共 4 筆)
依時間顯示最近 4 筆。
郵局外勤→內勤→專業職一
申論題作答 #104989
10 分
10
總分
1分49秒 總時間
0 人解鎖
2026.08
正文
依照郵件處理規則481規定,報值、保價、代收貨款郵件逾中華郵政公司公告金額...
cutebobo1984
申論題作答 #104348
4 分
4
總分
34秒 總時間
2 人解鎖
2026.08
正文
10. 4萬元
cathy01022
申論題作答 #102732
100 分
100
總分
37秒 總時間
5 人解鎖
2026.08
作答大綱
i郵箱限制
正文
10. 6000元
Lee Johnny
申論題作答 #89432
100 分
100
總分
16秒 總時間
7 人解鎖
2026.06
正文
1000
詳解 (共 5 筆)
Candy Lin
詳解 #5904952
第48-1條報值、保價或代收貨款金額逾中...
(共 5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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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咖啡貓
詳解 #5000480
郵務營業規章(第二百十九條)
郵件改投遞至i郵箱前,須經收件人同意。
寄件人交寄郵件時,指定以i郵箱作為收件地址者,郵局即逕將該郵件投入所指定之i郵箱。
郵件投入i郵箱,視為一次投遞。
郵件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投入i郵箱:
一、郵件體積過大。
二、郵件外包裝出現破損。
三、發生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
四、報值、保價或代收貨款金額逾新臺幣六千元。
五、應交付其他費用。
六、i郵箱滿櫃,經投遞二次皆無空格櫃可供使用。
七、具回執掛號或行政(訴訟)文書。
八、無法重(補)製或複製之文件或物品。
前項情形經郵局通知收件人後,郵件得改以收件人同意之方式或本規章規定之方式投遞。但以能通知者為限,不能通知時,郵件得送交指定郵局招領。
郵件同時書寫i郵箱地址及收件人地址者,除依規定逕予招領或另有特別約定者外,郵件逕投入所指定之i郵箱。
寄件人未提供收件人手機號碼者,郵件得不投入i郵箱,逕送交指定郵局招領。
我要上榜啊啊_112郵局正取
詳解 #4588384
10. 1萬
(共 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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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羅
詳解 #4683737
6000
(共 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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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魚海棠
詳解 #4339523
營業規章219條:6000元
(共 1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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