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政士於執行業務時,不得有那些行為?又如有違反者,如何予以懲戒?(25分)

詳解 (共 2 筆)

林映均
林映均
詳解 #1685580
2014/05/04
一、執行業務禁止事項   依據地政士法第27條之規定,地政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令執行業務   (二)允諾他人假借騎名義執行業務   (三)以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   (四)為開業、遷移貨業務範圍以外之宣傳性廣告   (五)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外之任何酬金   (六)明知為不實之權利書狀、印鑑證明或其它證明文件而向登記機關申辦登記
C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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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288791
2025/01/13
四、地政士於執行業務時,不得有那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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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Irene Chen
Irene Chen
私人筆記 #2149960
2020/05/16
一、執行業務禁止事項    依據地政士...
(共 29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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