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審判法院之組織,分為獨任制與合議制。試說明其兩者各有何優點?(25 分)

詳解 (共 2 筆)

朱益村益村
朱益村益村
詳解 #1773029
2016/08/12
Hdusjs
Mei
Mei
詳解 #2310910
2017/07/03
獨任制:是指審判法院由一個法官單獨組成。 符合經濟需求 合議制:是指審判法院有數名法官共同組成。 可集思廣益

私人筆記 (共 1 筆)

萬華杰 (107 司法)
萬華杰 (107 司法)
私人筆記 #949190
2018/07/18
(一) 意義 現行法院審判庭組成,除地...
(共 56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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