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經其核准,每月領取低收入戶補助1萬元。領取滿1年後,該管機關方發現甲提供偽造資料,並不符合社會救助法領取低收入戶補助之法定要件,乃溯及既往撤銷原先授益處分。請問該管機關得否直接作成行政處分命甲返還所領取之補助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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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3108
詳解 #2304551
之前依行政訴訟法,主管機關須提一般給付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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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icee999999
詳解 #2495768
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