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題:
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一棟三層樓房屋,各有三分之一應有部分。甲未得其他二人同
意,將該屋一樓的部分出租給丁開設早餐店。乙、丙二人得知後,逕向法院訴請丁返還該屋
於甲、乙、丙三人,丁出示其與甲訂立之租賃契約,拒絕返還。何人之主張有理由?【25 分】

詳解 (共 2 筆)

一起撐住一起上榜
一起撐住一起上榜
詳解 #6448443
2025/05/31
這一題涉及共有物的管理及使用範圍,需依...
(共 97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春雨潤物細無聲
春雨潤物細無聲
詳解 #6964120
2025/10/25
一. 將共有物出租是處分行為還是債權行為...
(共 5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