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二題:
小靜明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經營銀行業務,仍佯稱有期貨保證金、代墊客戶交割
款、申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對沖槓桿獲利等投資管道,按日每新臺幣(下同)壹萬
元可獲利壹拾元之投資利潤(換算年利率為百分之 36)等語,致小華、大慶、阿美紛紛陷
於錯誤將款項交予小靜進行投資。請回答下列問題:
(二)何謂銀行法的以收受存款論?【10 分】
詳解 (共 1 筆)
Emely Chen
詳解 #4176301
第 29-1 條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
(共 8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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