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根據上述資料,按照DSM-5的診斷準則,請說明阿強是否符合病態縱火症(Pyromania)的診斷?身為臨床心理師,對於縱火犯的心理脆弱因子(psychological vulnerability)的看法,你該收集那些資料?(15分)
申論題作答 (共 3 筆)
詳解 (共 5 筆)
適應障礙症:
壓力事件後 1 個月內出現症狀,包含焦慮、低落等情緒,及失眠等身體症狀,兒少個案可能出現輟學、逃學、行為問題,即使壓力事件持續,症狀仍不超過 6 個月,但症狀嚴重度已經影響個案的社會功能時,例如影響其工作、就學。找出對個案來說重大的壓力事件,症狀以及與事件的時間關係要符合診斷,找出適合的測量工具,例如Adjustment Disorder—New Module(ADNM)適應障礙症篩檢工具,並調查蒐集個案智能表現及個案遺傳、家族病史、早期氣質與管教經驗、創傷或壓力事件、相關生理心理病史等訊息。
病態縱火症:
對縱火的病理吸引力,無法控制放火的強烈衝動,這些行為沒有任何明顯的動機,且與縱火前的緊張感增加和縱後後立即的強烈興奮有關。對火和相關刺激的過度關注,以及在目睹或參與後產生興奮或滿足感。調查蒐集個案智能表現及個案遺傳、家族病史、早期氣質與管教經驗、創傷或壓力事件、相關生理心理病史等訊息。
(一)病態縱火犯的診斷準則
A. 不只一次故意而有目的的縱火
B. 在行動之前有精神緊張或情緒的激發
C. 著迷於、有興趣於、好奇於或被吸引於縱火及其情境前後的狀況
D. 縱火或目睹火災或參與災後處理時感覺愉悅、滿足或舒緩
E. 縱火並非為了獲得金錢、表達社會政治意識、煙滅犯罪行為、表達憤怒、或報復、改善其居所環境、受幻覺或妄想之指使或是判斷力減損所致
F. 此縱火行為無法以行為規範障礙症、躁症發作或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做更好的解釋
根據題幹,阿強的縱火行為源於他與對方起爭執,判刑未果,因而心生怨恨,基於想要報復的心態而進行了縱火的行為,推估應不符合病態縱火犯的診斷。
(二)縱火犯的心理脆弱因子
- 衝動性高且衝動控制不佳
- 認知扭曲
- 情緒調節困難
- 對火有異常的興趣
- 缺乏同理心與道德感
- 過去可能曾受情感上忽視、虐待等
(三)該收集哪些資料
- 個人史:
- 童年創傷史(身體或情緒上的忽視或虐待)
- 求學史、職業史、人際史(是否曾多次經歷挫折)
- 壓力事件
- 認知與情緒功能
- 問題解決能力
- 情緒調節能力與壓力因應策略
- 精神病理相關
- 疾病史(過去曾有過哪些精神診斷)
- 物質使用狀況
- 曾經自傷或傷害他人
- 縱火相關資訊
- 縱火的動機(報復、尋求注意、有趣、情緒發洩…等)
- 事發前是否有明顯的促發因子
- 事發後的情緒(興奮、冷靜、後悔)
- 測驗工具
- 情緒調節:DERS
- 衝動控制:BIS-11
- 人格測驗:MCMI-III
【病態縱火症】
診斷如下
A. 不只一次蓄意且有目的的縱火
B. 在行動之前感到緊張或情緒激發
C. 對火及相關情境(例如:裝備、用途、後果)著迷、有興趣、好奇或感到被吸引
D. 縱火或目睹火災或參與災後處理時感到愉悅、滿足或舒暢
E. 縱火並非為了獲得金錢、表達社會政治意識、湮滅犯罪行為、表達憤怒或報復、改善居住環境、受幻覺或妄想指使、或判斷力減損所致〔例如:重大認知障礙、智能發展障礙症(智能不足)、物質中毒〕
F. 此縱火行為無法以行為規範障礙症、躁症發作期或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解釋之
首先,阿強的縱火行為為第一次蓄意且有目的的縱火。再者,阿強縱火有明確的表達憤怒或報復的意圖,故不符合病態縱火症的診斷
縱火犯的心理脆弱因子包含以下幾項:
1. 認知扭曲
2. 衝動性高且衝動控制不佳
3. 情緒調節困難
4. 缺乏同理心與道德感
5. 過去可能曾受情感上的忽視、虐待等
6. 對火有異常的興趣
針對此案例,作答者在評估阿強的心理脆弱因子時,應從個人發展歷程、心理健康狀態、環境壓力與人格特質等面向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
一、 發展歷程與家庭背景
1. 早期依附關係與家庭功能
父母教養方式(如:過度嚴厲)
家庭結構變動(如:父親早逝)
與手足、母親的關係
家庭是否提供情緒支持與穩定感
2. 教育歷程與學習表現
國小與國中的適應狀況
輟學原因與當時的心理狀態
是否曾遭遇霸凌、人際排斥等經驗
二、 心理健康狀態
1. 精神疾病史
曾被診斷為「適應障礙症混合焦慮與憂鬱情緒」
是否接受完整的心理治療或藥物治療
症狀持續性與對生活功能的影響(如失眠、焦慮、易怒)
2. 情緒調節能力
應對壓力的方式(如:逃避、退縮、暴力傾向)
是否有報復傾向或強烈敵意
是否容易被觸發強烈情緒反應(如:不滿、仇恨)
三、 生活壓力與社會支持
1. 經濟與社會適應
長期失業與工作不穩定的影響
生活壓力源(扶養母親與小孩的負擔)
是否有支持系統(朋友、家人、社工等)
2. 人際關係與社交功能
與前妻的關係與離婚後的影響
與朋友互動是否偏差或有反社會傾向
是否孤立無援、缺乏正向互動
四、 人格特質與行為傾向
1. 人格評估
是否有衝動控制障礙(如易怒、缺乏思考後果)
是否具反社會人格特徵(如缺乏同理心、違法行為合理化)
是否固著於報復或偏執信念
2. 犯罪認知與行為模式
對其行為的理解與認知扭曲(是否合理化縱火)
是否有計畫性(如預謀行為、準備汽油)
是否有重複違法或報復的傾向
五、 過往司法與治療紀錄
1. 司法紀錄與行為矯正
之前竊盜案是否經歷任何輔導或矯正措施
在緩刑期間的適應與轉變
2. 治療遵從性
是否有規律回診或服藥
是否對治療有正向態度或抗拒心理
- 依據DSM-5之病態縱火症診斷準則,需符合下列幾點:
- 不只一次蓄意且有目的的縱火。
- 在行動之前感到緊張或情緒激發。
- 對於火或相關情境著迷、有興趣或好奇。
- 縱火或目睹火災或參與災後處理時感到愉悅、滿足或舒暢。
- 縱火並非為了表達憤怒或報復。
- 依據題目中所述「個案心生忿恨不滿之情,而亟思報復,故在某日清晨持裝滿汽油的容器 到阿國家樓下放火,隨即揚長而去。」,目前證據尚不足以支持其患有病態縱火症,對應上述DSM-5之診斷準則:
- 不符合:個案僅出現一次縱火行為。
- 不符合:未提及個案在行為前感到情緒激發。
- 不符合:未提及個案對火或相關情境著迷。
- 不符合:未提及個案在縱火後的情緒反應。
- 不符合:個案此次出現縱火行為,係因報復阿國。
- 身為臨床心理師,對於縱火犯的心理脆弱因子,可收集下列資料:
- 個案長期的行為模式是否為衝動、自我控制力低。
- 對於他人受苦或出現攻擊等行為時的情緒行為,如:是否為冷漠、無視。
- 個案與家人間的互動關係,是否為高壓、緊張狀態。
- 是否有過創傷經驗、是否過去曾有火災目睹經驗或童年玩火行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