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住所地:彰化縣員林鎮)、乙(住所地:台中縣大雅鄉)二人對丙(住所地:
苗栗縣大湖鄉)負有 100 萬元借款的連帶債務,卻無意清償。丙於今年(以下同)
三月受管轄法院為輔助的宣告,並以其父親丁為輔助人。丙於五月,未告知丁即以
甲、乙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連帶清償借款 100 萬元。
⑵如管轄法院得知丙受輔助宣告,對其起訴應如何處理?(15 分)
詳解 (共 1 筆)
Chen Han Wang
詳解 #4582989
本題涉及訴訟能力及受輔助宣告人所為訴訟行...
(共 42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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