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益華是在某大學進行駐地實習的諮商心理師,實習的同時也在進行碩士論文的研究,其對大學生生涯發展議題格外關切,想進行「大學生接受短期諮商成效之研究」,預計訪談5~7名實習學校中曾因生涯議題而接受短期諮商服務的學生。益華已招募7位受訪者,其中有1位受訪者小君同時也是益華的個案。請闡述此案例涉及的倫理議題以及其中的動力。(25分)
申論題作答 (共 5 筆)
詳解 (共 3 筆)
在心理師實習與研究交叉的情境中,倫理議題往往相當複雜,尤以牽涉「雙重關係」與「個案權益」時,須格外謹慎。以下從倫理決策模式與心理動力兩層面分析益華案例。
一、倫理議題分析
(一)根據倫理決策十步驟:
1. 培養倫理敏感度:益華須意識到自己身兼實習心理師與研究者角色,涉及潛在雙重關係。
2. 找出與個案相關的事實:包括受訪者是否知情研究者為其心理師,受訪動機為何,以及是否處於易受傷害情境。
3. 界定倫理議題與可能選擇:是否繼續讓個案參與?是否須轉介或終止其研究資格?
4. 參考法律與專業倫理守則:例如《心理師法》、倫理守則中對雙重關係的定義與禁忌。
5. 徵詢倫理委員意見:與督導、指導教授或倫理委員討論。
6. 應用倫理原則於情境:檢視自主權、免受傷害權、知情同意原則是否被侵犯。
7. 向該領域學者請益:若議題複雜,應尋求學界具有倫理專長之顧問。
8. 做出抉擇並執行:若評估雙重關係風險過高,應終止其研究資格並妥善說明。
9. 知會當事人並記錄決策歷程:告知個案決定並書面記錄。
10. 反思整個歷程:益華可進一步反思該情境所帶來的專業挑戰與倫理敏感度的成長。
二、倫理爭議重點
1. 雙重關係:益華與小君同時具有諮商與研究雙重角色,易造成角色混淆,影響信任與諮商品質。倫理原則建議避免此類混淆或利害衝突。
2. 自主與知情同意:需確認小君是否在完全知情下參與研究,包括是否清楚益華為其心理師,以及研究參與是否出於自由意志。
3. 免受傷害權:研究訪談是否可能喚起個案諮商議題,引發二度創傷或過度揭露風險。
4.受益權:個案有權從諮商或研究中獲得利益與幫助,而非被當作研究訓練或制度程序中的一部分,益華是否將個案福祉列為優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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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係動力分析
1. 權力不對等:心理師與個案間存在結構性權力差異,個案可能為了取悅心理師或依附關係而「自願」參與。
2. 移情與反移情:個案可能因依附需求或轉移情感選擇參與研究;心理師若未自覺反移情,可能因研究需求而放寬界線。
3. 諮商依賴性:個案可能將研究錯認為諮商延伸,誤將訪談視為治療機會,進一步加深依附感與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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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倫理建議與處置
綜合上述,益華應與督導與教授深入討論後,若評估雙重關係風險過高,建議中止小君之研究參與,並提供轉介選擇與支持。同時,未來研究對象應避免取自自身個案群,維護研究與實務間之倫理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