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自來水法》第 11 條規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禁止或限制 11 種「貽害水 質與水量之行為」,請列舉其中的 4 種禁止或限制行為。

詳解 (共 10 筆)

豬豬
豬豬
詳解 #5064989
2021/09/04
1.濫伐林木,濫墾土地 2.汙染性工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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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魚丸
幸福魚丸
詳解 #5052149
2021/08/30
一、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 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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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 J
Y & J
詳解 #5046542
2021/08/28
汙染性工廠 高爾夫球場興建或擴建 濫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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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h Pin-ju
Shih Pin-ju
詳解 #5070875
2021/09/06
濫伐林木,濫墾土地 高爾夫球場興建或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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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40161
37840161
詳解 #5054775
2021/08/31
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 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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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兒甜心(邀請碼138536)
娃兒甜心(邀請碼138536)
詳解 #5914935
2023/08/18

依自來水法第一章總則第 11 條

1.自來水事業對其水源之保護,除依水利法之規定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外,得視事實需要,申請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依本法或相關法律規定,禁止或限制左列貽害水質與水量之行為:

一、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
二、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自淨能力
三、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
四、排放超過規定標準之工礦廢水或家庭污水,或其總量超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訂之標準
五、污染性工廠
六、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或其他足以污染水源水質物品
七、在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重要取水口以上集水區養豬;其他以營利為目的,飼養家禽、家畜。
八、以營利為目的之飼養家畜、家禽
九、高爾夫球場之興建或擴建
十、核能或其他能源之開發、放射性廢棄物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興建
十一、其他足以貽害水質、水量,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

1.汙染性工廠
2.濫伐林木、濫墾土地
3.興建高爾夫球場
4.營利目的養家畜家禽
蔡旻軒
蔡旻軒
詳解 #5059404
2021/09/02
請依《飲用水管理條例》定義其所稱「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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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C
Mark.C
詳解 #5913949
2023/08/17
一、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二、變更河道足以...
(共 30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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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ite
angelite
詳解 #5458275
2022/05/13
非法濫墾濫伐 興建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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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思維
顏思維
詳解 #5583277
2022/08/08
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 變更河道足以改變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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