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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學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專技普考_地政士:土地法規#140546(7題)
115年 - 115 專技普考_地政士:土地登記實務#140545(4題)
115年 - 115 專技普考_地政士: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140544(7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驗船師:船用電學(包括1.船用電路2.船用電機設備3.船用電機檢驗4.船用無線電通信設備檢驗)#140543(12題)
115年 - 115 專技普考_消防設備士:消防法規概要#140542(42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驗船師:專業英文#140541(8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驗船師:輪機工程(包括1.柴油機2.鍋爐及壓力容器3.泵、閥4.起錨機、舵機5.冷藏設備6.通風設備7.防止污染設備)#140540(5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驗船師:造船原理(包括1.船型與噸位2.浮力與穩度3.破損穩度及艙區劃分4.駐塢及下水5.結構及強度6.阻力與推進7.運動與操縱)#140539(7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驗船師:輪機檢驗(包括1.材料檢驗2.鍋爐及壓力容器3.主機4.輔機5.軸系及推進器6.泵、閥及管路7.通風及冷藏8.試俥試航9.污染管制)#140538(5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驗船師:船體檢驗(包括1.船級2.電銲3.建造時之檢驗4.載重線勘劃5.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6.噸位丈量7.繫船及起貨設備8.現成船特別、定期及臨時檢驗9.國際海上避碰規則10.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140537(9題)
最新試題
10. 下列何者非開關式邏輯迴路? (A)及閘(AND Gate) (B)或閘(OR Gate) (C)非閘(NOT Gate) (D)反閘(NAND Gate)
9. 請問自油料紀錄簿最後一次記載完成之日起,應保存之年限為何?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需永久保存
8. 當進行補給燃油時,請問下列何項為在工作進行中不恰當之防污措施? (A)甲級船員僅須負責甲板工作,不須負責監督所有之工作 (B)由值守人員於適當位置監視燃油艙之油面 (C)由值守人員於適當位置監視燃油管路 (D)由值守人員於適當位置監視燃油軟管
最新申論題
7. 船舶配件之請領,為了方便公司的採購作業,船上配件申請單上應有哪些註明及資料?
6. 船用蓄電池之充電方法有哪幾項?
5. 請列舉十項輪機部門之重要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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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 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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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歷史ch1
描述:
✨成功的路上並不擁擠,因為堅持的人不多
國一歷史Ch2
描述:
✨成功的路上並不擁擠,因為堅持的人不多✨
國一生物1-1
描述:
✨成功的路上並不擁擠,因為堅持的人不多✨
最新討論
26.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有下列那一項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 (A)供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B)為了業務需要宴請客戶之交際應酬費 (C)慰勞員工辛勞所贈送之禮品(D)購置高級主管之乘人小汽車
65. 描述性領域(descriptive domain)課程與表達性領域(expressive domain)課程的交集正是核心能力得以滋長處,下列何者不包括其中? (A)發明 (B)創造 (C)競爭 (D)批判思考
68. 學科內容與語言整合學習 CLIL(Content and Language Integrated Learning)的雙語教學模式 頗為普遍,在其 4Cs 架構中,跨文化素養為下列何者的側重點? (A)文化(culture) (B)認知(cognition) (C)溝通(communication) (D)學科內容(content)
73. 在皮亞傑(Piaget)提出的認知發展階段中,假定個體大約要到青少年階段才會進入到形式 運思期(formal operational stage),請問下列何者非此階段才能達成的認知成就? (A)思考焦點從「這是什麼」到「這可能是什麼」 (B)能夠思考跟事實相反的問題 (C)瞭解一個類別可以包含在其他的類別中 (D)可以從個別範例中找到通則
65.顱內腫瘤患者若出現失憶、失智、人格改變、步態異常、注視失用症(gaze apraxia)、表達型失 語症、動作無力、局部型或全身型癲癇,可能是那一個部位的腫瘤所引起? (A)頂葉 (B)橋腦 (C)顳葉 (D)額葉
三、甲、乙、丙、丁、戊、己 6 人共有 A 地,於民國 36 年 6 月辦理總登記, 甲、乙、丙、丁、戊、己每人的應有部分均為 6 分之 1,丙、丁、戊三 人在 A 地上各自蓋 B1、B2、B3 房屋,各自使用的基地面積大致符合 丙、丁、戊三人各自的應有部分,甲、乙和己都未干涉。甲、乙、丙、 丁、戊、己的應有部分之後都由其各自繼承人所繼承,丙、丁、戊三人的繼承人為丙 1、丁 1、戊 1,各自繼承了丙、丁、戊三人在 A 地的應有 部分及 B1、B2、B3 房屋所有權,己的 A 地應有部分由其繼承人己 1、 己 2、己 3、己 4 所繼承,各繼承應有部分 24 分之 1。民國 107 年 7 月 己 1 將其應有部分 24 分之 1 出賣並辦理移轉登記給庚,庚於民國 108 年 6 月以丙 1、丁 1、戊 1 三人為被告,請求法院命被告拆除 B1、B2、 B3 房屋,將 A 地返還給全體共有人。請問法院應如何判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