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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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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政經組(選試英文)、國際組(選試英文):中國大陸研究#140820(11題)
115年 - 115 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政經組(選試英文):經濟學#140819(4題)
115年 - 115 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政經組(選試英文):政治學#140818(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輪機工程概要(包括推進裝置、輔機與輪機英文)#140817(6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輪機管理與安全概要#140816(15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140815(50題)
115年 - 115 警察、一般警察、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別、移民行政:國文(作文與測驗)#140814(12題)
115年 - 115 警察、國家安全情報、一般警察、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別、各組別、各類科組:國文(作文與測驗)#140813(12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140812(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犯罪學概要#140811(27題)
最新試題
350.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應:(A)立即避讓。(B)不須避讓。(C)只要不跨線行駛,就不必避讓。
349.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超車之喇叭聲,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時:(A) 應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 (B)不必避讓。(C)加速行駛。
348. 領有臨時牌照之車輛:(A)不得載運客貨收費營業。(B)可以載貨營業。(C)無規定。
最新申論題
7 試列舉主配電板上有哪些電儀表?
6 試述酸性蓄電池的保養方法
5 效率75%、輸出18.2HP的升降機是被一台效率為90%、電 源電壓(E)為110V的直流馬達驅動。試求(1)升降機 (1)P1=18.2 =24.3HP 之輸入功率(P1)=?(2)馬達的輸出功率(P2) =?(3)馬達的輸入功率(P3)(4)馬達的電流( I)=? (HP=746W)
最新課程
刑法總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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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將結合筆者的考試經驗,將以條列式的方式幫您整理每個法條的重點所在,也會利用歷屆試題幫考生快速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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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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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精選經濟部聯招及台電、中油、中鋼、中華電信、自來水、菸酒、臺鐵從業人員最新英文考題,專為有志突...
最新主題筆記
決定模式
描述:
各種決定模式的整理
各種象限的整理
描述:
包含哈格雷夫斯四種學校文化類型、包姆林四種父母教養方式、Miskel四種學校組織、布雷克管理方格理論、布蘭...
微生物染色筆記
描述:
整理微生物考試易混淆的染色法~ 試劑使用時機、作用與差別~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最新討論
4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何者為應予停止營業處分之情形? (A)經紀業未於經紀人到職之日起十五日內,造具名冊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B)經紀業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低於規定之額度時,經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 公會全國聯合會通知經紀業者於一個月內補足而未補足 (C)經紀業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D)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買賣或租賃委託案件,未依規定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 記或簽訂租賃契約書後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30. 測驗有很多不同的類型,當有人說「好的測驗要像擠柳丁汁一樣,要將柳丁擠到一滴都 不剩」。上面的說法最像下列哪一種測驗的特質? (A) 典型表現測驗 (B) 最大表現測驗 (C) 難度測驗 (D) 標準化測驗
5. 下列有關杜威哲學的「知識論」詮釋,何者最為精確? (A) 透過身體的操作,反覆練習所形成的技能 (B) 順應學生的天性,憑主觀興趣建構的認知 (C) 著重眼前的實效,能獲取具體利益的工具 (D) 針對情境的疑難,需經行動驗證的假設
14 根據現行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何者為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項目? ①災害損失 ②財產交易損失 ③房屋租金支出 ④購屋借款利息(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58 甲列乙為被告,起訴請求返還借款,未據繳納裁判費,經受訴法院於民國(下同)113 年 9 月 16 日以 裁定命於裁定送達後 7 日內補繳,該裁定並於同月 19 日送達於甲。嗣甲於同年 10 月 1 日上午 11 時繳納裁判費,受訴法院則於同日下午以甲未依限補繳,裁定駁回甲之訴,該裁定於同日下午 5 時經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並於同月 4 日送達於甲。甲乃向原法院提起抗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逾越法院所命補繳期間始行補繳,不生補正效力(B)法院駁回甲之訴之裁定,於送達於甲時,始生羈束力(C)甲應待駁回其訴之裁定送達後,始得提起抗告(D)法院認甲之抗告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其駁回起訴之裁定
59 甲以其承攬乙之工程,已完成工作為由,對乙起訴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乙則辯稱:甲所施作之工程有 諸多瑕疵,尚應償還其修補費用,伊得以此為同時履行抗辯,甲自無承攬報酬請求權存在云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院認甲之承攬報酬請求權已罹於 2 年之時效者,應向乙發問或曉諭,令其敘明是否為消滅時效之抗辯(B)乙有無以其對甲之承攬報酬債務,與甲對乙之瑕疵修補費用債務為抵銷之意,有所不明瞭,法院應令其敘明(C)乙有關工程瑕疵修補費用之陳述,究為防禦方法或提起反訴有疑義,法院應闡明之(D)法院於審理過程中知悉甲施作之工程未經驗收,依約尚不得請求給付報酬者,得據以駁回甲之訴訟,無庸踐行其他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