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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目
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教甄◆化學專業/化工科
技檢◆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二等_刑事警察人員犯罪分析組:資料探勘技術(包括資料庫管理與運用、線上交易處理【OLTP】、資料倉儲【DataWarehouse】、資料探勘【DataMining】)#140884(6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二等_刑事警察人員犯罪分析組:數位訊號處理(DSP)#140883(9題)
115年 - 115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_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140882(34題)
115年 - 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課程教學與評量#140881(31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140880(1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英文#140879(50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40878(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二等_刑事警察人員電子監察組:通訊概論#140877(13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微積分#140876(1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勤務概要#140875(27題)
最新試題
50. 船上有人落水後,下列那項操縱方法適用於立即行動,並能以最短時間返回落水者位置? (A) 威廉遜 (Williamson)旋回 (B) 單旋回 (C) 雙旋回 (D) 斯恰諾(Scharnow)旋回
49. 某船船長為L,當縱搖角為θ時,縱搖所造成的吃水增加量可由下列何項算式估算? (A) L x sinθ (B) L x cosθ (C) L/2 x sinθ (D) L/2 x cosθ
48. 下列有關電羅經鎮偏作用(Damping)的敘述,何者錯誤? (A) 消除因重力控制所產生的游移,使旋轉儀北端能穩定在子午線上,稱為鎮偏 (B) 透過作用於垂直軸之力矩減少旋轉儀俯仰,使之趨向子午線之方法,稱俯仰鎮偏法 (C) 透過作用於水平軸之力矩減少旋轉儀平移,使之趨向子午線之方法,稱方位鎮偏法 (D) 方位鎮偏法使電羅經會依緯度產生鎮偏誤差
最新申論題
## 交通部航港局102年度第2梯次 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 二等大副 航海與船舶操縱 注意事項:答案一律在答案卷作答,未在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 題號 | 題目 | 答案 | | | | | | --- | --- | --- | --- | --- | --- | --- |
(五)電源之功率因數為多少?【5 分】
(四)電源供應之平均功率為多少瓦特?【5 分】
最新課程
【Jessie課程】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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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108第二次社工師已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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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社工師考前30天 狀元筆記 國考社工師 社工碩士狀元 社工所榜首筆記 社工師筆記 【社工師國考重點整...
【Jessie課程】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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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鴿】警察情境實務(完整收錄歷年特考題、附SOP)(中)
講師:
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簡介:
課程特色: ●收錄警察特考歷屆試題,幫助考生熟悉考試內容和形式。 ●針對警察工作情境,提供真實案例和實務...
最新主題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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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企業概論 ‧ 管理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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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考試
企業管理(企業概論 ‧ 管理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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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考試
最新討論
9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之定義,兒童係指未滿幾歲之人? (A)6歲 (B) 12 歲 (C) 14 歲 (D) 18 歲
41.依據現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兒童」的年齡係指未滿幾歲之人? (A)十二歲 (B)十五歲 (C)十八歲 (D)二十歲
21 公園池塘邊豎立禁止釣魚之告示,則撈捕該池塘烏龜之行為解釋上亦被禁止,係為下列何種解釋? (A)文義解釋 (B)補充解釋 (C)目的解釋 (D)推定解釋
24 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民法關於不動產役權規定? (A)不動產役權不得因時效而取得 (B)不動產役權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C)需役不動產經分割者,其不動產役權消滅 (D)供役不動產經分割者,不動產役權就其各部分仍為存續
一、某甲於某日將其價值重大之限量勞力士名錶,借給好友某乙參加一場名流晚宴。晚宴結束後,某乙遲遲不肯還錶。某甲忍無可忍,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乙「返還該限量勞力士名錶」。假設本件由合議庭審理,為整理事實與爭點,受命法官進行準備程序,於準備程序時,某乙當庭承認:「法官,某甲說的都是真的……那隻錶確實是某甲借給我的,我有義務還他,我同意某甲的訴求,我願意全部認輸」,法官肯定某乙之誠實面對,並由書記官將某乙話語記明於筆錄中。幾週後,法院召開言詞辯論期日,但某乙竟然徹底神隱而未出庭,某甲乃向法官主張:「法官,你看!上次某乙在準備程序都已經親口認輸了,現在他又不出庭,你應該可以直接根據他上次的認輸,判他敗訴,叫他還我錶吧?」試問:某甲之主張,是否可採?請詳述理由。(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