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資料探勘技術
放射性廢料管理
世界地理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_學士班轉學考試_A3/A6:普通物理#142629(20題)
115年 - [無官方正解]115 國立臺灣大學_轉學生招生考試試題:普通物理學(A)#142625(10題)
115年 - 115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護理人員、郵務處理:英文#142620(25題)
115年 - 115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護理人員、郵務處理:國文(含短文寫作)#142619(11題)
115年 - 115-2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英文科#142615(47題)
115年 - 115 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護理人員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聯合甄選:緊急救護科#142606(80題)
115年 - 115-2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音樂科#142602(12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呼吸器原理及應用#142601(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呼吸治療儀器設備學#142599(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重症呼吸治療學#142597(80題)
最新試題
複選題40.有關總凱氏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凱氏氮包括氨氮及無機氮 (B)總凱氏氮包括氨氮及有機氮 (C)檢測總凱氏氮需經過消化 (D)總凱氏氮包括氨氧、硝酸塩氮及亞硝酸塩氮
複選題39.下列何者為水中氯鹽之檢測方法? (A)硝酸汞滴定法 (B)硝酸銀滴定法 (C)比色法 (D)塗抹法
複選題38.水中大腸桿菌分析結果之單位為何? (A) ppb (B) ppm (C) CFU/100mL (D) MPN/100mL
最新申論題
第二題:請說明水質標準檢驗方法中標準品之特性。(每項 2 分)
(二)依【圖一】氮氣(N2)、有機氮(Organic N)、氨氮(NH3-N)、亞硝酸鹽氮(NO2--N)、硝酸鹽氮(NO3--N)的循環關係,請填入其需要的轉換機制名稱(A, B, C, D, E, F)分別為何?
(一)請說明地球氮循環的重要性。
最新課程
國中社會科總複習
講師:
jacky227788
簡介:
主要以總複習單元筆記與大考題目概覽為主,附有一本符合最新大考趨勢之模擬題目。
高中歷史科大考詳解
講師:
酒神老師
簡介:
該分區以高中歷史詳解為主,主要帶學生透過抓關鍵字和概念理解題意,選出適合文意的答案,要注意掌握抓關鍵...
絳紫的考前國文課
講師:
絳紫
簡介:
讀國文時,是否常覺得朝代、人物、作品、國學常識瑣碎繁雜,明明背過,過幾天又混淆了?許多知識難以牢記,...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物權 第 938 條
課程:
民法 物權
章節:
第 九 章 留置權
描述:
(刪除)
民法 物權 第 939 條
課程:
民法 物權
章節:
第 九 章 留置權
描述:
本章留置權之規定,於其他留置權準用之。但其他留置權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民法 物權 第 940 條
課程:
民法 物權
章節:
第 十 章 占有
描述:
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
最新討論
49 關於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下列何者錯誤? (A)消費資訊之充實為消費者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維護其安全與權益之主要方式,也是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的主要核心觀念 (B)提供警示為消費者保護常用之具體步驟;亦即,當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 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C)企業經營者主張其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或其服務於提供時,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應由原告就此主張之事實負舉 證責任 (D)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如欠缺相關標示,致生損害於 消費者或第三人時,企業經營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50 全民健康保險第四類被保險人中,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應以下列何者為投保單位? (A)以國防部指定之單位 (B)以內政部指定之單位 (C)以法務部指定之單位 (D)以內政部及國防部指定之單位
21. 下列何者是非營利組織和企業的共通之處? (A)得從事營利行為 (B)進行盈餘分配 (C)申請公益勸募 (D)享有免稅地位
22. 某中央部會將其辦公大樓地下一樓委由民間業者進駐開設員工餐廳,屬於下列何種政府業務委託 民間辦理的模式? (A)委外興建公共設施 (B)機關內部業務委外 (C)行政檢查業務委外辦理 (D)行政助手
15 關於刑法第 149 條聚眾不解散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本條之解散義務,由參與聚眾之人各自負擔,其中一部分解散者,除非剩餘之人已不成眾,否則剩餘之人仍可成立本罪(B)以消極之不作為方法,實現犯罪構成要件之不作為犯,有純正不作為犯及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分。依最高法院見解,本條為屬純正不作為犯(C)本條以具備為強暴脅迫之意圖為要件。而該強暴脅迫之意圖,必須存在於聚合之初,若在聚合之後或中途,始生此意圖者,並不成立本罪(D)本條以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 3 次以上而不解散為要件。而該 3 次命令間,應有相當間隔,若係連呼 3 次解散,仍屬 1 次命令
一、依現行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副總統能否兼任行政院院長?請依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分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