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依數性質又稱集束性,在稀溶液近似下取決於溶質粒子濃度,是計算等滲透性與調整等張溶液的基礎。 記熟計算基準:0.9% NaCl與血液約等滲透;血液、淚液的冰點約為−0.52℃,冰點下降量為0.52℃。 氯化鈉當量法的核心是總需求減去藥物已提供的當量;V 值法則是先以水配成等張體積,再用等張液補足。 計算前先確認百分濃度、最終體積與答案單位;冰點下降公式使用的是每公斤溶劑的莫耳數。 核心觀念 一、依數性質與等張性的關係 依數性質主要由溶液中的有效溶質粒子濃度決定,不能只比較溶質重量。相同重量的不同物質,因分子量與解離程度不同,產生的依數效果可能不同。 依數性質相對於純溶劑的變化 蒸氣壓加入非揮發性溶質後下降 沸點上升 冰點下降 滲透壓隨有效溶質粒子濃度增加而增大 在相同溶劑及適當近似條件下,等滲透溶液具有相同的冰點下降量。因此,冰點下降可用來判斷與調整等滲透性。本單元考查依數性質的主要用途時,應選等張性;酸鹼值、溶解度與安定性並非此類計算的直接判定目標。 等滲透指滲透壓相同;等張則涉及溶質能否穿過特定生物膜,以及細胞體積是否改變,兩者不可在所有情況下畫上等號。本單元的配製計算,依題設以生理食鹽水當量或冰點下降量作為調整基準。 二、等張計算的基準 生理食鹽水為0.9% NaCl(重量/體積百分濃度),即每 100 mL 溶液含 0.9 g NaCl。因此,最終體積為 V mL 時,所需的總 NaCl 當量為0.009 × V g。例如 50 mL 的總需求為 0.45 g,100 mL 為 0.90 g。 血液與淚液的冰點約為−0.52℃,相對於純水的冰點下降量則是正值 0.52℃。描述冰點與代入下降量公式時,必須分清楚正負號。 三、氯化鈉當量法:E 值 E 值表示 1 g 藥物所產生的滲透效果,相當於多少克 NaCl。例如 E=0.20,表示 1 g 藥物相當於 0.20 g NaCl。 對重量/體積百分濃度而言,藥物重量(g)=濃度的百分數值 × 最終體積(mL)÷ 100。 應加 NaCl(g)=0.009 × 最終體積(mL)− 藥物重量(g)× E。若有多種溶質,應扣除各成分 NaCl 當量的總和。 計算條件藥物的 NaCl 當量應加 NaCl 1% 溶液 50 mL,E=0.200.5 × 0.20=0.10 g0.45−0.10=0.35 g 2% 溶液 50 mL,E=0.231 × 0.23=0.23 g0.45−0.23=0.22 g 1% 溶液 100 mL,E=0.121 × 0.12=0.12 g0.90−0.12=0.78 g=780 mg 題目已給 E 值時,直接使用,不必再以分子量估算。同一藥物在不同題目若給定不同 E 值,應分別依各題數據計算。 處方中的q.s. to isotonicity表示加適量調整至等張;ad 至指定體積表示補足後的總體積。若題目要求放大配製量,藥物與 NaCl 都要依最終要求體積計算。 四、V 值法:先配成等張體積 先確認題目如何定義 V 值。若定義為1 g 藥物加水可配成的等張溶液體積,其值為 20 mL,則每克藥物可配成 20 mL 等張溶液。 等張體積(mL)=藥物重量(g)× 每克藥物可配成的等張體積(mL/g)。若已知 E 值,也可用等張體積=藥物重量 × E ÷ 0.009求得。 先按目標濃度與最終體積,算出藥物重量。 以水溶解藥物,並補足至計算所得的等張體積。 再以生理食鹽水等適當等張稀釋液補足至最終體積。 例如 0.5% tetracaine hydrochloride 溶液 50 mL 需藥物 0.25 g。若每克可配成 20 mL 等張溶液,應先以滅菌純水配成5 mL,再以生理食鹽水補足至50 mL。 「配成 5 mL」是溶液總體積為 5 mL,不是另加 5 mL 水。已等張的藥液若再用純水補足,會降低張力。 五、冰點下降法 冰點下降量的公式為ΔTf=Kf × m × i。水的 Kf 取正的大小值1.86℃·kg/mol;m 為重量莫耳濃度,單位是 mol/kg 溶劑;i 為反映解離及非理想效應的 van’t Hoff 因子。按本單元硼酸計算的近似,取 i=1。 以 1,000 g 水配製硼酸等張溶液,硼酸分子量為 61.8,則: m=0.52 ÷ 1.86≈0.2796 mol/kg硼酸重量=0.2796 × 61.8≈17.3 g。 此處基準是1,000 g 水,不是 1,000 mL 最終溶液,因此直接以每公斤水所需莫耳數乘以分子量,不必另換算成體積百分濃度。 若已知原藥液的冰點下降量 a,以及 1% 調整劑的冰點下降量 b,則每 100 mL 最終溶液應加調整劑=(0.52−a)÷ b g。NaCl 的 b 常取約 0.58℃;其他最終體積再按比例換算。 常考陷阱 只算生理食鹽水需求:0.009 × 體積是總 NaCl 當量,必須扣掉藥物已提供的部分。 把當量當成添加量:藥物重量 × E 是藥物的貢獻,並非應另加的 NaCl。 混用定義舉例:說明 E 值的示範數字不能取代該藥物實際給定的 E 值。 忽略配製量與單位:以題目要求的最終體積計算;1 g=1,000 mg。 把 V 值基準量當成處方量:「每 1 g 可配成多少體積」只是比例,實際取藥量仍由目標濃度決定。 V 值法最後補純水:藥液已達等張後,應用等張液補足;用純水會使其低張。 依數性質方向顛倒:沸點上升、蒸氣壓下降、冰點下降。等滲透比較的關鍵是冰點下降量相同,不能把「滲透壓上升」視為兩液等滲透的判準。 冰點與下降量混淆:冰點為−0.52℃,下降量為0.52℃;計算硼酸用量時,水的質量是溶劑基準。 NaCl 濃度差一個數量級:血液等滲透基準是0.9%,不是0.09%、9%或90%。 記憶口訣 「零點九、降五二」:0.9% NaCl,冰點下降約0.52℃。 「總需減藥貢」:應加 NaCl=總當量需求−藥物當量。 「V 法先水後等張」:先以水配成等張體積,再以等張液補足。 「蒸降、沸升、冰降」:依數性質的變化方向要記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