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101. 機關如允許廠商以電子化方式辦理領標,應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中訂明。(A)O(B)X
102. 辦理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採購案件,應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公告。(A)O(B)X
103. 廠商可以自由複製、轉載機關電子招標文件。(A)O(B)X
104. 電子招標文件檔案不可以壓縮。(A)O(B)X
105. 機關及廠商以電子化方式辦理採購,依規定應簽名或蓋章者,應以數位簽章為之。(A)O(B)X
106. 以單價決標者,決標公告之底價及決標金額應將單價乘以預估需求數量。以百分比或折扣數決標者,則無需換算成決標金額。(A)O(B)X
107. 機關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財物之變賣,應公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公開招標網頁。(A)O(B)X
108. 機關免登入系統,可以在首頁之「常用查詢」之「拒絕往來廠商」查詢到歷年來的拒絕往來廠商公告。(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