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 商事法
一、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為一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及環境整治之非公開發行股票且非閉鎖性之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500萬股。甲持有A公司5萬股無表決權之特別股,乙則持有A公司普通股6萬股。A公司預計將於6月20日召開股東常會,甲、乙二人分別在公司股東常會前所公告的受理股東提案期限內,提出股東會議案。其中,乙提出追究3名董事之法律責任之議案。試問:甲、乙是否具備提案股東之資格?股東乙所提議案,A公司董事會是否應將其列為股東會議案?又A公司若設有常務董事會,可否就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之形式認定權限,授權由常務董事會為之?(40分)
二、A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因經營不善,使得受僱擔任該公司唯一船舶「東方明珠號」貨輪之船長甲,自2025年11月起,即遭公司積欠薪資。甲於隔年3月底辭職,在此期間,A公司總共積欠甲新臺幣(下同)150萬元薪資。又「東方明珠號」貨輪於2026年5月航行澳洲載貨途中,因船舶操作不當,碰撞到B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所有「南方之星號」貨輪,造成「南方之星號」貨輪300萬元之損失。而「東方明珠號」貨輪於事故後擱淺,已不堪使用,其殘餘物價值為200萬元。試問:甲及B公司對「東方明珠號」貨輪之海事優先權順位為何?又甲及B公司行使海事優先權得受償之金額為若干?(20分)
三、甲向乙購買一輛轎車,於民國(下同)115年1月8日簽發一紙面額新臺幣80萬元,發票日115年3月25日之支票予乙,作為支付購買轎車之價金。在票載發票日前,乙將其空白背書予丙,丙又記名背書予丁,但丙背書時有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字樣。之後,丁將其空白背書予戊,戊於115年3月26日提示支票請求付款被拒。試問:戊可否向甲、乙、丙、丁行使票據權利?(20分)
四、甲與A人壽保險公司(下稱A公司)訂立人壽保險契約,並指定其子乙為受益人。甲雖具有糖尿病與肝病病史,但對A公司之書面詢問卻未據實說明。一年後,甲赴埃及旅遊途中感染流行病毒死亡。乙請求A公司給付保險金,A公司隨即向相關醫院查詢,數日後以甲於投保時隱匿患有糖尿病與肝病之事實,違反告知義務,隨即通知乙解除契約並拒絕理賠。試問:A公司是否應對乙為保險金之給付?(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