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iPAS◆中級◆碳管理制度實務
1. 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溫室氣體排放量 增量抵換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下列何種開發行為雖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且涉 及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量,但依法不須辦理溫室氣體增量抵換? (A)高樓建築之開發; (B)開發面積累計 30 公頃以下的園區之興建或擴建; (C)火力發電廠或汽電共生廠新增機組工程; (D)工廠設立且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 1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2. 某企業準備對董事會進行《氣候變遷因應法》重點說明,並據此整理出四項內部 政策解讀作為決策參考。下列何者不符合該法所體現之立法精神與治理邏輯? (A)因應氣候風險除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外,亦應同步規劃調適措施,以提升社會與 產業韌性; (B)推動淨零轉型過程中,應兼顧勞工、社區及產業鏈等利害關係人權益,以落實 公正轉型精神; (C)企業得依自身營運特性,自主設定淨零目標與時程,無須對齊政府所公告之階 段性減碳目標; (D)法規制定目的之一在於兼顧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並降低碳洩漏風險
3. 某電子組裝廠在 2015 年曾透過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先期減量專案取得 一批碳權。該廠欲使用這批「先期減量額度」來抵減 2026 年應繳納之碳費。依現 行扣抵辦法,關於先期減量額度的抵減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先期減量額度具有歷史貢獻,可跨範疇 100%全額抵減當年度之應繳碳費; (B)先期減量額度僅能扣抵當年度「Scope 1」之收費排放量,且扣抵比率為 1:1; (C)先期減量額度僅能扣抵當年度收費排放量之 10%,且每 1 噸額度僅能扣抵 0.3 噸收費排放量; (D)先期減量額度僅能扣抵當年度收費排放量之 10%,且每 1 噸額度僅能扣抵 0.1 噸收費排放量
4. 甲公司為臺灣一家傳統高能耗、高碳排的製程企業,因產品出口面臨國際碳關稅 壓力,被環境部認定為「高碳洩漏風險行業」。2026 年適逢臺灣全面啟動碳費徵收 與審查,甲公司被列為首波碳費收費對象。關於甲公司在執行減碳法規與碳費申 報時的權益與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甲公司屬於高碳洩漏風險行業,無論其是否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環境 部皆會直接自動給予碳費優惠費率,並同時享有排放量調整係數優惠; (B)若甲公司順利通過「自主減量計畫」並達到指定目標,其起算之收費排放量可 以先扣除 2.5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免徵額度,再乘以碳洩漏風險係數與優惠費率 計算最終碳費; (C)倘若甲公司未能達成「自主減量計畫」當年度的階段性目標,除該年度無法適 用優惠費率、需補繳一般費率差額外,其「高碳洩漏風險行業」的資格亦會被終 止,未來不得再重新申請; (D)甲公司若要適用「排放量調整係數」來打折收費排放量,其前提是必須提交 「自主減量計畫」並經環境部核定通過
5. 甲公司為環境部公告之碳費徵收對象,2026 年經查驗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為 120,000tCO₂e。該公司屬公告之高碳洩漏風險行業,並已核定通過自主減量計畫, 適用優惠費率 50 元/tCO₂e。 已知: *高碳洩漏風險行業排放量調整係數:0.2。*當年度可使用經核准之減量額度(碳權)抵減:8,000tCO₂e。 *依規定,減量額度最多可抵減調整後收費排放量之 10%。*該公司自主減量計畫經查核後確認達成當年度目標。 關於甲公司 2026 年應繳納之碳費,下列金額何者最準確? (A)960,000 元; (B)1,000,000 元; (C)1,080,000 元; (D)1,200,000 元
6. 有兩家企業皆計畫依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準則挑選其永續揭露指標,以 回應投資人對營運風險與長期財務影響之關注。其行業別分別為「含酒精飲料製 造商」與「肉品、家禽與乳製品」。在實務上導入 SASB 指標時,下列何者最可能 反映兩者之間的關鍵差異? (A)兩者皆屬食品與飲料產業,因此須揭露相同之永續主題與指標,差異主要在揭 露範圍與深度; (B)兩者皆屬食品與飲料產業,但因產品特性及供應鏈風險不同,其重大永續議題 及揭露指標可能有所差異; (C)含酒精飲料製造商較著重於負責任飲酒及行銷議題;肉品、家禽與乳製品企業 則較著重於動物與飼料來源取得議題,因此兩者應採用不同之永續揭露架構; (D)含酒精飲料製造商因產品生命週期較短,因此揭露主題通常較其他食品產業簡 化
7. 某企業同時依循 GRI Standards 與 IFRS S1/S2 編製永續報告。經評估發現,某項 供應鏈人權議題已造成當地社區重大負面影響,但短期內尚未影響企業營運績 效。關於該議題之重大性判定,下列何者最適當? (A)因未影響財務表現,故不屬永續報告重大議題; (B)依不同準則分別評估,並判斷其衝擊或財務影響; (C)兩套準則皆屬永續揭露,應採相同判斷方式; (D)僅依主管機關要求項目進行揭露即可
8. 某化工企業於海外子公司發生廢水洩漏事件,造成當地河川污染。經評估: *當年度罰款金額僅占營收 0.02%。 *尚未對企業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事件已引起國際 NGO 及主要客戶關注。 *多家金融機構要求企業提出改善計畫。 關於此事件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S1)與全球永續報告協會(GRI)準則 進行之重大性判定,下列敘述何者最為適當? (A)因財務影響不重大,故不屬 IFRS S1 重大資訊,但應列為 GRI 重大衝擊議題; (B)應同時評估其是否可能合理預期影響企業價值,因此未必可排除於 IFRS S1 揭 露範圍之外; (C)GRI 僅關注企業已造成之實際衝擊,因此潛在客戶流失不應納入評估; (D)若企業已完成法規申報義務,則 IFRS S1 與 GRI 均無額外揭露要求
9. 某企業已通過科學基礎目標倡議(SBTi)v1.3 近程目標驗證:2030 年 Scope 1+Scope 2 減量 42%;2030 年 Scope 3 減量 25%。2027 年董事會檢討發現下述狀 況: *再生能源採購進度落後;供應商減碳參與率僅 40%;達標所需資本支出由原估 50 億元增至 90 億元。 *企業於永續報告中僅揭露:目標數值、當年度排放量、已取得 SBTi v1.3 認 證。 *未揭露:達標風險、資本支出變動、關鍵假設調整。 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與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 v1.3 精神? (A)SBTi 已完成目標驗證,因此企業無須揭露目標執行風險; (B)若達標所需資本配置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投資人決策資訊; (C)IFRS S2 關注的不僅是目標存在與否,也包括達標路徑及其對企業價值的影 響; (D)若企業判斷無法達成既定目標,應評估揭露目標調整原因及相關財務影響
10. 臺灣某半導體母公司 A 投資設廠,結構如下: *擁有子公司甲(持股 70%),甲公司營運由母公司 A 完全主導。 *投資合資企業乙(持股 45%),依股東協議,母公司 A 對乙具有「營運控制 權」,但財務上因無實質控制力,在母公司 A 的母子公司財務報表中僅採用權益法 處理,未納入財務合併範圍。 *2026 年,A 公司編製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永續報告書並同時向科學基礎減 量目標倡議(SBTi)提交近程減碳目標。A 公司在溫室氣體盤查組織邊界選擇 「營運控制權法」。 關於 A 公司在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與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v1.3 目 標設定的邊界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最符合規範? (A)在 IFRS S2 下,因為乙公司未納入會計合併財務報表,A 公司不得將乙公司的 100%排放量列為 A 的 Scope 1 與 Scope 2,否則將違反 IFRS S2 與財務報表編製 主體一致的原則; (B)雖然 A 公司在 IFRS S2 中應將乙公司之排放量納入 Scope 1、Scope 2,但在評 估重大氣候風險之財務影響時,乙公司的資本支出應單獨依據權益法投資進行財 務估值與減損評估; (C)SBTi v1.3 驗證目標時,強制要求組織邊界必須與會計合併範圍完全鎖定。因 此,即便 A 公司日常以營運控制權管理,向 SBTi 申報時仍必須將乙公司依 45% 比例降歸為 Scope 3 Category 15 投資; (D)若乙公司發生嚴重的碳費超支或法規罰款,在 IFRS S2 框架下,A 公司僅需在 永續報告中揭露子公司甲的合規風險,乙公司因屬權益法認列之轉型風險,其財 務衝擊會自然遞延反映於財務報表的投資收益中,無須於 IFRS S2 進行量化情境 分析
11. 某境外控股公司 A-KY(在臺灣上市,資本額 120 億元),自 2026 年起適用臺灣金 管會規範,必須與財務報表同步揭露 IFRS S1/S2 合併報告,並規劃於同年依據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v1.3 提交近程目標。其集團內外結構如下: *控股母公司(A-KY):純控股平台,無實質生產營運。 *持股子公司(100%持股):負責核心產品製造,納入會計合併。2025 年 Scope 1+Scope 2 排放量為 50,000tCO₂e。 *關聯企業(40%策略性持股):負責上游關鍵原料供應。因 A-KY 不具過半董事 席次,會計上採用「權益法」認列。2025 年該關聯企業總排放量高達 200,000tCO₂e。 *A-KY 在溫室氣體盤查的方法論上,選擇以「財務控制權法」作為 Scope 1 與 Scope 2 的組織邊界。 為符合金管會對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的合規要求並通過 SBTi 驗證,CFO 在 編製整合報告並進行邊界設定時,下列何項決策最為適當? (A)依據 IFRS S2 邊界一致性原則,100%持股子公司與 40%關聯企業均應全數納入 A-KY 的 Scope 1 與 Scope 2。因此在 SBTi v1.3 目標設定中,A-KY 必須為這兩家 公司合計的 250,000 噸排放量,一併設定 2030 年 Scope 1+Scope 2 的絕對總量減 碳目標; (B)子公司的 50,000 噸應直接計入集團 Scope 1、Scope 2 目標;而關聯企業按股權 比例分配之 80,000 噸碳排屬於 Scope 3 投資。由於該 Scope 3 占集團總排放量已跨 越 40%門檻,SBTi v1.3 框架下必須強制將子公司 Scope 1、Scope 2 與該關聯企業 Scope 3 同步納入科學減碳目標設定中; (C)在金管會與 IFRS S2 框架下,100%持股子公司屬於合併報表個體,其轉型風險 與碳費支出必須進行量化財務預估;但該 40%關聯企業因屬於境外獨立法人且非 控制個體,其氣候相關的財務衝擊僅需在永續報告中以文字質性敘述,無須納入 5 年合併財務計畫中; (D)依據 SBTi v1.3 指引,A-KY 身為境外控股公司,若母公司本身無實質排放, SBTi 允許其「僅以 100%持股子公司」作為獨立申報主體。此時,除該子公司本 身之外,控股母公司與 40%關聯企業在 SBTi 以及金管會 IFRS S2 的報告邊界中, 皆獲得自動豁免
12. 某大型金融控股集團同時承諾導入碳會計金融合作夥伴關係(PCAF)、科學基礎 目標倡議(SBTi)、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 與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 四大框架。關於四大框架在「組織治理、策略整合與轉型目標」上的嵌套邏輯,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由於 TNFD 刻意相容 TCFD 的四大核心支柱(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 目標),集團在架構整合上應將頂層的「氣候風險管理委員會」升格為「氣候與自 然管理委員會」,統一監督升溫與生物多樣性風險,以避免治理重疊; (B)在推動全面轉型時,企業的終極行動指南應呈現雙軌鏡像對接:在氣候端,利 用 PCAF 核算投融資碳排並透過 SBTi 設定減碳路徑;在自然端,則利用 TNFD LEAP 方法論評估自然衝擊與相依性,並對接 SBTN(科學自然目標網絡)來設 定水資源、土地利用等科學自然目標; (C)依據 SBTi v1.3 規範,為加速集團邁向「自然正向」的轉型,金融機構在設定 2030 年近程(Near-term)科學減碳目標時,可以直接向國際市場購買大量具有生 物多樣性效益的碳權(Carbon Credits),來抵減 PCAF 核算出的 Scope 3 投融資絕 對碳排量; (D)在「策略與情境分析」中,TNFD 的加入意味著集團必須將「氣候與自然交織 的財務重大性(Climate-Nature Nexus)」納入評估。例如,評估一個農業投融資案 件時,不只要看升溫導致的乾旱(TCFD),還要看在地地下水枯竭與授粉昆蟲減 少(TNFD)對客戶還款能力的複合財務衝擊
13. 乙食品加工廠(非 Forest, Land, and Agriculture 企業)為達成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 議(SBTi)2032 年 Scope 3 減量 25%的目標,積極投入供應鏈減碳。乙工廠與其 長期的上游契作農場(非合併報表邊界內)合作,資助該農場進行「生物碳土壤 改良(Biochar Application)」項目,並由第三方機構獨立驗證,成功產生每年 5,000 tCO₂e 的移除量。乙工廠與農場簽約,約定該項目產生的「碳權/減量成 效」全數歸乙工廠所有。乙工廠擬將這 5,000 t 減量額度直接從其 Scope 3(類別 1:購入商品與服務)的年度排放總量中扣除。 關於乙工廠將此類鏈內減碳(Insetting/Supply Chain Carbon Credits)直接扣除 Scope 3 排放量的做法,下列分析何者符合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v1.3 與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的最新趨勢與規範要求? (A)只要該減量成效轉換為核證碳標準(VCS)碳權並由乙工廠註銷(Retire),不 論該農場是否將此減量計入自身的 Scope 1,乙工廠均可合法扣除其 Scope 3 排 放; (B)由於該農場不屬於乙工廠的 Scope 1 或 Scope 2 邊界,不論該項目是在價值鏈內 還是鏈外,只要轉化為「碳權(Credits)」形式,就必須遵循 SBTi 抵換限制,只 能視為價值鏈外減碳(BVCM),不能扣除 Scope 3; (C)若乙工廠欲將此成效反映在 Scope 3 減量上,該活動必須透過 GHG Protocol 的 Scope 3 供應鏈會計方法(如計算供應商專屬排放係數的降低)來呈現,而非以購 買碳權抵換總量; (D)根據 SBTi v1.3 規範,只要是屬於鏈內(Insetting)的碳移除項目,不論其會計 處理採取「碳權抵銷」或「係數修正」,皆可無條件直接扣減 Scope 3 目標
14. 丙跨國科技公司在臺灣設有研發中心與大型資料中心,該公司同時擁有大型農業 與林業用地(非其核心業務,但屬於合併報表範圍),因而觸發科學基礎減量目標 倡議(SBTi)的 FLAG(Forest, Land, and Agriculture)目標設定要求。 2026 年,丙公司在臺灣的自有林地上進行「國家核證自願減量專案(臺灣環境部 專案機制)」,獲得了環境部核發的「臺灣碳權(減量額度)」。丙公司計畫將這批 臺灣本土碳權,用於抵換其臺灣資料中心 Scope 2(電力排放)因綠電採購不足而 未達 SBTi v1.3 近期目標的缺口。同時,丙公司也在考慮是否將該林地的碳匯直接 納入其 FLAG 目標的「碳移除(Removals)」路徑中。 關於丙公司跨越 FLAG 目標、非 FLAG 目標與臺灣本土碳權機制的規劃,下列哪 一項分析最為精準且完全符合 SBTi v1.3 規範? (A)丙公司可以將這批由環境部核發的林業碳權,用來抵換資料中心(非 FLAG 範 疇)的 Scope 2 電力排放,因為這屬於公司邊界內的自然碳匯衍生碳權; (B)丙公司在自有林地上的碳移除成效,若已申請並被環境部核發為「可交易的減 量額度」,在 SBTi 框架下,該成效就不能再同時計入其 FLAG 目標內的內部碳移 除,否則會構成雙重計算; (C)依據 SBTi FLAG 標準,非 FLAG 目標(如資料中心電力)可以用 FLAG 範疇 內的碳移除量來進行內部抵換(Internal Offset),只要兩者在同一個母公司的合併 報表邊界內即可; (D)丙公司應將該林地獨立於公司組織邊界之外,將產生的臺灣碳權在臺灣碳權交 易所賣出,再用該筆收益去購買國際核證碳標準(VCS)的 Removal 碳權,即可 合法抵換其 SBTi v1.3 的近期 Scope 2 目標
15. 關於我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之申請資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已申請再生能源憑證之減量措施,仍可直接重複申請減量額度; (B)屬應盤查登錄及查驗之事業,不得申請自願減量專案; (C)已受法規強制要求執行之減量措施,原則上較難符合外加性要求; (D)減量措施完成量測後即可申請減量額度,無須經第三方查驗
16. 某企業宣稱:「公司已購買足量碳信用,因此即使自身排放未降低,也已達成淨 零。」此說法主要違反下列何項原則? (A)碳信用不得用於任何氣候管理用途; (B)企業應優先降低自身價值鏈排放; (C)所有碳信用皆不具環境效益; (D)碳信用只能由政府機關購買使用
17. 巴黎協定第 6.2 條「國際移轉減量成果」(ITMO)涉及「相應調整」機制。若臺 灣 A 企業向巴黎協定締約方孟加拉 B 企業購買經授權的減量額度,並預計用於抵 減臺灣國內的碳費。依此條核心指引與會計規範,關於相應調整機制,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由於臺灣並非巴黎協定的締約方,該筆交易在國際法上屬於「其他國際減緩目 的」(OIMP)。因此,孟加拉政府在國家帳本中不須進行相應調整,亦不影響其自 身國家自主貢獻(NDC)目標的進度計算; (B)若孟加拉的國家自主貢獻(NDC)屬於「單一目標年」(Single-year NDC,如 2030 年),則在對該筆 ITMO 進行相應調整時,依規定僅能採用「單一年度軌跡 法」,不得使用「多年度平均法」; (C)針對非締約方實體(如臺灣 A 企業)所持有的 ITMO 額度,若要完成相應調 整的會計程序,必須由該企業或其代理人在聯合國國際登錄平台上單方面發起並 確認註銷; (D)孟加拉作為授權 ITMO 的主權締約方,不論買方國家是否為締約方,均必須在 其向氣候公約秘書處提交的年度電子申報表中調減其減量成果,以履行相應調 整,防範重複計算
18. 某企業擬啟動國內自願減量專案,選用一檔於 2020 年即納入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專 案管理體系、且目前已由環境部公告認可之適用方法學。關於該方法學之法律適 用與專案申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方法學既然早於 2020 年即納入我國管理體系,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企 業於現行申請註冊時,免執行最新版「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所規範 之適用性評估; (B)該方法學雖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時期公告,但依《氣候變遷因應法》過渡條 款,其性質屬應公告者,視為已依本法公告。因此,企業可直接依據環境部現行 公告之版本進行專案規劃; (C)該方法學屬於我國早期發展之方法學,若其基準線計算方式與聯合國清潔發展 機制(CDM)標準不符,企業得逕自引用聯合國 CDM 方法學之參數進行修正, 無須經環境部審查; (D)因改制為環境部及《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所有 2023 年前公告之舊方法學 皆已實質失效;企業若欲使用,必須由企業本身重新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該方法 學之「新創申請」並通過後方得選用
19. 某高碳排製造企業評估導入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以作為達成長期 淨零排放目標策略之一。然而,目前該技術仍面臨建置成本高、商業模式尚未成 熟及法規發展不確定等挑戰。若從投資風險管理角度考量,下列何項企業決策最 為合適? (A)優先完成全面建置,以確保未來法規趨嚴時具備競爭優勢; (B)採取分階段投資與示範驗證方式,無須持續追蹤技術成熟度及政策發展; (C)將所有減碳資源集中投入自然碳匯專案,以取代技術減碳投資; (D)待技術完全成熟且市場普遍採用後,再開始規劃相關評估工作
20. 某企業規劃推動森林碳匯專案,以取得碳移除效益並提升生態系服務價值。然 而,當地居民擔憂專案可能影響既有土地利用及社區發展權益,進而引發反彈。 下列何者最符合永續發展及利害關係人管理原則? (A)建立利害關係人參與及利益共享機制,兼顧碳匯效益與在地發展需求; (B)提供一次性補償金予居民,以縮短溝通時間並提高專案執行效率; (C)優先達成碳移除目標,待專案穩定運作後再逐步處理社區意見; (D)透過法律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即可視為已完成社會風險管理
21. 關於碳抵換之使用原則,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將碳抵換作為補充措施,用於處理技術上難以消除之殘餘排放; (B)以購買碳權作為主要減碳手段,並逐步降低企業內部減量投資; (C)確認碳權品質、額度註銷狀態及用途限制後再進行宣告; (D)建立透明揭露機制,說明實際減量與碳抵換之貢獻比例
22. 某企業在推動內部減碳策略時,規劃同時參與自願碳市場並評估未來碳費與排放 管制之財務衝擊。關於碳抵換(Carbon Offset)、碳費(Carbon Fee)及總量管制 與交易(Cap-and-Trade)制度之差異,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碳費屬於價格型政策工具; (B)碳權抵換通常用於補償或扣抵特定排放責任,但須依制度規則而定; (C)自願碳權可完全抵減國家的法定碳費; (D)總量管制交易制度通常涉及排放額度或配額管理
23. 甲公司為臺灣上市電子業,2027 年排放量達 30,000tCO₂e,屬碳費徵收對象。公司 向臺灣碳權交易所購入一批國際自願性碳權(VCUs),並計畫全數用於抵減當年 度應繳碳費。依據現行臺灣相關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透過臺灣碳權交易所購買之國際碳權,可直接全額抵減碳費; (B)所有於臺灣碳權交易所交易之碳權,均屬環境部認可之減量額度; (C)國際性自願碳權須符合環境部相關規範,才能用於抵減碳費; (D)臺灣碳權交易所交易之碳權均屬強制性碳市場商品
24. 某保險公司依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規劃氣候情境分析,評估極端氣候與低碳 轉型對投資組合的影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情境分析主要用於預測單一氣候事件發生時間; (B)應評估不同氣候情境下資產價值與風險變化; (C)情境分析僅適用於製造業,不適用金融業; (D)已完成碳盤查後即可取代氣候情境分析
25. 關於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臺灣出口商之衝擊、申報規範與因應策 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臺灣出口商在過渡期申報時,若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了符合資格的非歐盟國家 在地碳定價,該已支付的碳定價在任何情況下皆可在歐盟申報中全額直接扣抵, 且無須提供獨立的第三方認證報告; (B)自 2026 年正式實施期開始,臺灣出口商若因碳盤查能力不足而無法提供實際 排放數據,歐盟仍允許申報人使用「預設值(Default Values)」進行申報,但該值 將引入懲罰性加成機制(Mark-up),於 2026 年度將被強制高估加成 10%; (C)正式實施後,臺灣出口商(如鋼鐵、鋁業)計入的產品嵌入碳排放量,除了鋼 鐵製成品本身加工的直接排放外,不論製程為何,其所消耗的電力(電力間接排 放)均必須與直接排放分開計算,並一律強制納入最終 CBAM 憑證購買數量的核 算基礎; (D)面對 CBAM 的財務實質衝擊若因未申報或申報不實遭歐盟處以每噸 10 至 50 歐元之罰鍰時,該罰鍰可向臺灣環境部申請等額的國際經緯爭端救濟補貼
26. 某企業發現前 20 家供應商貢獻超過 75%之 Scope 3 排放量,但多數供應商尚未建 立完整碳盤查制度。若希望在有限資源下優先提升供應鏈排放數據品質,下列何 項管理策略最為正確? (A)建立供應商分級管理機制,優先輔導高排放供應商提升盤查能力; (B)統一要求所有供應商於一年內完成產品碳足跡查證; (C)以產業平均值估算供應商排放量,作為長期管理基礎; (D)優先淘汰尚未揭露碳排放資料之供應商
27. 某大型電子製造服務(EMS)代工廠進行碳盤查後發現,其 Scope 3 溫室氣體排放 量高達 9,000,000tCO₂e,占全廠總排放量的 95%。該廠同時承接兩大科技巨頭的代 工訂單,客戶對供應鏈提出的 2030 年減碳時程與稽核規範如下: *Apple:要求供應商配合其"Apple 2030"戰略,於 2030 年實現產品全生命週期的 「淨零排放」,並著重於 Scope 3 實體價值鏈的絕對大幅減排。 *Microsoft:嚴格要求供應鏈於 2030 年前協助其達成「負碳」目標,必須引入碳 移除技術,且拒絕接受全廠區大鍋炒式的平均數據。 面對此「多客戶減碳強度差異與核算範疇衝突」的商業情境,依據國際主流溫室 氣體核算指引與供應鏈碳會計分攤邏輯,關於該代工廠最佳因應策略,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為了高效滿足 Microsoft 的 2030 年負碳合約,代工廠可將廠區內統一採購之高 品質「移除型碳權」,依據兩大客戶的「營收貢獻比例」進行等比例分攤,使該筆 減碳效益亦同步呈現於 Apple 的供應鏈報告中,創造雙贏; (B)代工廠應採取「物理分配法」,依據各客戶產品線的實際原物料與能耗數據計 算「產品碳足跡」;針對 Microsoft 的負碳要求,須在其專屬產品線或透過指定專 案採購「碳移除」成果進行宣告,嚴禁與 Apple 的淨零額度重複計算; (C)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v1.3 於近期針對 Scope 3 修訂之彈性架 構,代工廠若確認 2030 年前無法讓整體 Scope 3 達到負碳,可直接向 SBTi 申請 「Scope 3 豁免權」,只要 Scope 1 與 Scope 2 達到淨零,即可視為自動滿足 Apple 與 Microsoft 的供應鏈減碳要求; (D)面對客戶間淨零與負碳的定義衝突,代工廠最佳策略是依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 書的自願性混合原則,將全廠區的價值鏈排放與碳匯進行實體總量池化,並以 「市場基礎法(Market-based method)」向所有客戶宣告相同的「綜合碳足跡削減
28. 企業在進行 Scope 3 上游供應鏈氣候風險評估時,必須精確區分「實體氣候風險 (Physical Climate Risks)」與「轉型氣候風險(Transition Climate Risks)」。依據目 前國際永續揭露標準與國際最新供應鏈評估指引,關於兩者定義、範疇與財務衝 擊路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實體氣候風險僅包含由極端天氣事件引發的供應鏈「急性風險(Acute Risks)」,而因各國碳稅、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實施導致供應商採購成本上 升,則屬於轉型氣候風險中的「慢性風險(Chronic Risks)」; (B)轉型氣候風險主要聚焦於企業自身製程的低碳轉型與直接法規合規,其範疇並 不包含因外部市場消費者偏好轉變,或供應鏈上游關鍵物料減碳技術失效所帶來 的間接商譽與市場財務損失; (C)實體氣候風險涵蓋因氣候事件導致的資產直接受損與整體供應鏈網絡的間接中 斷;轉型氣候風險則源於朝向低碳經濟過渡的政策、法律、技術及市場轉變,兩 者皆會透過供應鏈傳導並對企業產生顯著的財務衝擊; (D)當供應鏈因極端氣候導致既有港口停運,企業迫於時效將海運臨時調整為「高 碳排、高成本」的空運時,由此增加的超額碳排放費與碳邊境稅,應全數歸類為 「實體氣候風險」中的營運中斷成本
29. 某水泥製造業 2024 年經第三方查驗之 Scope 1 與 Scope 2 合併排放量高達 600,000tCO₂e。董事會為平衡營運成本與淨零路徑,決議向環境部申請「優惠費率 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之自主減量計畫。在「申請及後續年度達標階段」,依 規定「需要」向主管機關提供或備妥下列哪些資料以確保維持優惠費率資格? (複選) (A)經第三方查驗機構認證之基準年(2024 年)溫室氣體盤查清冊與報告書; (B)廠內核心高能耗設備之能效現況,以及使用替代燃料之進料磅單、發熱量檢測 報告等技術標竿佐證資料; (C)董事會通過之減碳資本支出預算編列證明,以及經第三方查驗機構確信之當年 度執行進度報告; (D)經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v1.3 審查通過之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報告
30. 某造紙廠在碳交所購入由國內其他農林專案產生的「自願減量額度(國內碳權)」 準備用來抵減碳費。下列關於國內自願減量額度在抵減碳費時的法規限制,下列 敘述哪些正確?(複選) (A)國內自願減量額度扣抵收費排放量之比率為 1.2(即註銷 1 噸可抵 1.2 噸收費 排放量); (B)國內自願減量額度與先期減量額度合計,扣抵當年度收費排放量之總上限為 10%; (C)若屬於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特定行業,其國內碳權之扣抵上限得由 10%提高至 15%; (D)高碳洩漏事業可優先以國內先期抵換專案抵減碳費
31. S 企業因應客戶及供應商要求,規劃加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關於制 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下列哪些符合 SBTi v1.3 目標設定原則?(複選) (A)Scope 1 排放可單獨設定減量目標; (B)Scope 1 與 Scope 2 排放可合併設定減量目標; (C)Scope 1、Scope 2 及 Scope 3 排放皆可納入企業整體科學基礎減量目標之管理範 圍; (D)Scope 3 排放目標通常以整體 Scope 3 排放總量作為管理對象,不需考量重大排 放類別
32. 關於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對企業氣候資訊揭露的核心精神,下列敘述哪些 正確?(複選) (A)協助資本市場理解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企業財務的影響; (B)要求企業說明氣候風險是否已納入整體公司治理與決策流程; (C)透過標準化指標,比較不同企業間的減碳績效高低; (D)讓投資人評估企業在不同氣候情境下的財務韌性
33. 某金融控股公司規劃建置永續數據中台,希望將投融資碳排資料整合至永續揭 露、財務風險分析及科學基礎減量目標管理流程,以支援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實務 指引(IFRS S1/S2)、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自然相關財務揭露 (TNFD)、碳會計金融合作夥伴關係(PCAF)、與科學基礎目標倡議(SBTi)等 框架之應用。關於各框架之角色與資料流動邏輯,下列敘述哪些正確?(複選) (A)PCAF 提供金融機構投融資排放(Scope 3 Category 15)之碳會計方法,可建立 基準年排放量及資料品質評分,作為後續 TCFD 財務分析與 SBTi 目標設定的重要 資料基礎; (B)PCAF 所建立之投融資排放資料主要用於碳盤查,而 TCFD 財務風險分析及 SBTi 目標設定通常需另行建立模型,因此三者之間通常不存在資料串接需求; (C)TNFD LEAP 方法於 Locate 階段導入地理空間資訊(GIS)及生態敏感區辨 識,可補充企業對自然相關風險之評估,並提升 IFRS 永續揭露所需之風險分析品 質; (D)當投融資排放占總排放比例較高時,金融機構可先僅針對 Scope 1 與 Scope 2 設定 SBTi 目標,並於後續年度逐步納入投融資排放即可符合 SBTi 要求
34. H 科技集團依據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框架與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規 劃氣候財務衝擊評估。關於四核心要素,下列敘述哪些正確?(複選) (A)在「策略」要素的情境分析中,評估低碳轉型將導致現有高碳排製程設備提前 報廢,此屬轉型風險;在現行財務報表上,集團應立即將該設備的帳面價值全額 調整為零; (B)在「策略」要素評估財務實質性時,核心邏輯是評估「氣候變遷如何影響企業 未來的財務狀況與現金流」,而非僅盤點「企業對生態環境造成的衝擊」; (C)在「風險管理」要素中,TCFD 要求說明如何將氣候風險「整合」至整體架 構。若集團僅將其列在年度永續報告書中獨立審查,而未納入核心企業風險管理 (ERM)流程,則不符合要求; (D)在「指標與目標」要素中,集團僅是某綠能基金持股 10%且無控制權的有限合 夥人(LP),則該投資項目在 TCFD 與 IFRS S2 框架下,不屬於氣候相關財務風險 邊界,無須計入 Scope 3
35. 關於生質能結合碳捕捉與封存(Bioenergy with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BECCS),下列敘述哪些正確?(複選) (A)生質能來源需考量土地利用、供應鏈排放與永續性; (B)若捕獲的 CO₂未永久儲存,較難以主張為永久碳移除; (C)生質能結合碳捕捉與封存(BECCS)不會產生生物多樣性或糧食競合風險; (D)生質能結合碳捕捉與封存(BECCS)的負排放效果取決於生物碳吸收、製程排 放與封存完整性
36. 關於碳移除專案品質的評估,下列敘述哪些正確?(複選) (A)永久性是判斷碳移除品質的重要因素; (B)碳移除量經查證後,即可不再考量後續碳儲存反轉風險; (C)應評估生命週期排放,避免移除量被能源或供應鏈排放抵銷; (D)不同碳移除技術在成本、成熟度、MRV(Measurement,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難度與儲存年限上差異大
37. 某電子公司發現在 Scope 3 C1「購買商品與服務」類別中,90%排放來自印刷電路 板、電源供應器與鋁外殼。則該公司下一步適合採取哪些行動?(複選) (A)要求前三大供應商提供產品碳足跡; (B)將後續減碳責任完全交由一階供應商自行處理; (C)全數供應商一視同仁要求提供排放數據; (D)對高排放品項導入低碳採購規範
38. 某企業欲推動永續供應鏈管理,以降低環境衝擊並提升供應鏈韌性,下列哪些做 法較有助於達成此目標?(複選) (A)建立多層級供應商環境績效評估與稽核機制; (B)僅以第一層供應商提供之環境資料作為供應鏈風險評估依據; (C)與供應商合作推動減碳及資源效率改善計畫; (D)為降低管理成本,逐步提高採購集中於單一供應商之比例
39. GreenTech 若希望內部碳定價能真正影響設備投資與能源轉型決策,下列何種做法 最符合「影子碳價(Shadow Carbon Price)」之精神? (A)將碳費成本列入財務報表附註; (B)在投資評估模型中納入每噸 CO₂e 的假設碳成本; (C)針對已被政府徵收碳費之排放量計算成本; (D)於永續報告書揭露碳排放數據,而不影響投資流程
40. 公司規劃導入內部碳基金(Internal Carbon Fund),要求各事業單位依排放量提撥 資金,再用於減碳投資。下列何者最可能是此制度之主要優點? (A)可免除未來法定碳費; (B)碳成本內部化並建立減碳財務誘因; (C)使所有碳排放轉為負排放; (D)避免企業揭露 Scope 3 排放
41. 若 GreenTech 大量依賴低品質自願性碳權來宣稱「碳中和」,但本身營運減量有 限,則最可能面臨下列何種風險? (A)流動性風險; (B)匯率風險; (C)聲譽風險; (D)資產折舊風險
42. 董事會要求建立碳資產風險管理機制。若國際碳權價格因政策變動而劇烈波動, 下列何者最符合「市場風險(Market Risk)」管理措施? (A)建立碳權投資組合分散策略; (B)建立內部風險揭露與教育機制; (C)延長設備折舊年限; (D)提高資金流動性配置
43. GreenTech 評估兩項減碳方案: *方案甲:購買低價自願性碳權抵換排放 *方案乙:投資高效率設備降低實際排放 若企業以「長期淨零轉型」與「氣候韌性」為目標,下列何種做法最合適? (A)優先依賴低價碳權,避免資本支出; (B)兩方案皆不具財務價值; (C)先進行實體減量,再以高品質碳權處理剩餘排放; (D)只需符合短期財報獲利即可,不需考慮轉型風險
44. 若 C-Corp 的「400 家加盟店」中,有 100 家因當地法規與商場租賃合約限制,其 電力採購合約(PPA)是由 C-Corp 連鎖總部統一代表簽署並支付電費,但門市日 常營運(如設備節能控制、營業時間、人事調配)仍由加盟商全權獨立自主負 責。依據國際碳盤查規範,在營運控制權法下,這 100 家加盟店的電力外購排 放,關於 C-Corp 的 2024 基準年碳盤查報告中認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於合約由總部簽署且支付財務帳單,總部具備財務控制權,必須全數計入 CCorp 的 Scope 2; (B)總部僅具合約簽署權而不具備日常營運控制權,該電力排放仍應計入 C-Corp 的 Scope 3(Category 14:加盟連鎖); (C)此屬於「共享控制權」之特殊灰色地帶,總部與加盟商必須各按 50%比例分別 計入各自的 Scope 2; (D)總部應將此部分排放計入 C-Corp 自身的 Scope 3(Category 8:上游租賃資產)
45. C-Corp 欲向科學基礎目標倡議(SBTi)提交 1.5°C 近期目標審查。鑑於其 Scope 3 中,來自 Category 1 的生咖啡豆與乳製品採購等土地相關排放(FLAG emissions) 占總排放量(Scope 1+2+3)高達 51.1%。依據 SBTi v1.3 指引規範,關於 C-Corp 目標設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C-Corp 僅需設定一組包含全範疇的總體經濟強度目標(Economic Intensity Target),即可同時涵蓋農業與非農業排放; (B)C-Corp 屬於零售餐飲業,非屬農業原物料之直接生產者,因此豁免 SBTi 森 林、土地與農業(FLAG)目標之強制設定; (C)C-Corp 必須同時設定「非 FLAG 減碳目標」(涵蓋 Scope 1、Scope 2 及非農業 Scope 3)與獨立的「FLAG 科學基礎目標」; (D)針對農業排放部分,C-Corp 可於 2030 年前透過向第三方購買同等數量的「碳 權抵銷(Carbon Offsets)」來達成 FLAG 目標
46. 為降低上游運輸(Scope 3, Category 4)與生豆/乳製品採購(Scope 3, Category 1)的巨額排放,C-Corp 永續團隊規劃了四種方案。請依據國際 Scope 3 核算與重 複計算(Double Counting)防範原則,選出在實務核算與減碳效益宣稱上最正確 且可行的方案? (A)與跨國航運公司簽署「生質燃料引導協議」,透過支付溢價確保該航運商在載 運 C-Corp 咖啡豆時使用低碳生質燃料,總部可憑燃料使用憑證扣減其 2024 基準 年後的 Category 4 排放量; (B)為了幫加盟店(Category 14)減碳,總部出資向電力公司購買再生能源憑證 (i-REC),並直接將這些憑證用於抵減咖啡生豆在上游第三方農場種植時的 Scope 1 非電力排放; (C)輔導合作的咖啡農場轉型為再生農業,經第三方認證該農場土壤之年碳匯移除 量(Carbon Removals)大於其種植排放,若該批生豆全數由 C-Corp 收購,總部可 在 Category 1 中將該移除量與採購排放進行抵減; (D)若物流商同時為 C-Corp 與競爭對手 A 載運貨物,總部可要求物流商將其全車 隊汰換電動車的「總減量」全部獨家授權予 C-Corp 認列,不受實際運量比例限制
47. 因應科學基礎目標倡議(SBTi)1.5°C 減碳路徑,C-Corp 董事會正評估一項重大 商業轉型:預計在 5 年內關閉 200 家高能耗的直營店,並將其商標與營運權授權 加盟商經營(轉為加盟店)以優化資本結構。若該策略實施,下列敘述哪些符合 SBTi v1.3 之目標管理原則?(複選) (A)由於 200 家直營店轉為加盟店,C-Corp 連鎖總部的 Scope 1+2 排放量將會顯著 下降; (B)直營轉加盟會導致該部分的排放從 C-Corp 的 Scope 1+2 移轉至 Scope 3 (Category 14),這屬於結構性改變,總部必須對 2024 年的「基準年(Base Year)」數據進行歷史溯及調整(Recalculation); (C)這種透過「資產處置與移轉(Divestment)」將碳排放轉嫁給外部加盟商的做 法,在 SBTi 的實質審查中,會被直接認可為 C-Corp 總部實質減碳技術的提升; (D)雖然排放類別發生移轉,但全範疇(Scope 1+2+3)的加總總量並未因為「直營 轉加盟」這項法律與營運形式的改變而產生實質的供應鏈減量
48. 甲公司經盤查後得出上述排放數據。依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v1.3 之 企業近程目標標準 v5.3(Corporate Near-Term Criteria v5.3),關於甲公司 Scope 3 的目標設定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據 SBTi 規範,若 Scope 3 占比超過 33%則必須設定 Scope 3 目標;因甲公司 已達此門檻,故必須設定; (B)依據 SBTi 規範,若 Scope 3 占比超過 40%則必須設定 Scope 3 目標;因甲公司 已達此門檻,故必須設定; (C)依據 SBTi 規範,若 Scope 3 占比超過 67%則必須設定 Scope 3 目標;因甲公司 已達此門檻,故必須設定; (D)依據 SBTi 規範,凡屬跨國範疇之大型企業且資本額超過新台幣 100 億元者, 無論 Scope 3 之實質占比為何,皆強制要求設定 Scope 3 減量目標
49. 甲公司依據董事會決議啟動 1,200 家供應商的分級管理。為有效管理 Scope 3 溫室 氣體熱點,在制定「Top 20%核心供應商篩選標準」時,下列何種做法最符合國際 氣候倡議與永續供應鏈之「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 (A)應完全採取「支出基礎法(Spend-based Method)」篩選前 20%採購額的供應 商,此做法最符合 IFRS S2 之財務重大性原則,且最利於簡化後續碳盤查數據收 集的行政成本; (B)應完全採取「地理政治風險導向」,將前 20%篩選名額優先保留給位於碳稅、 碳費等高碳定價機制國家(如歐盟、墨西哥)的供應商,以最大化防範低碳關稅 轉嫁的財務風險; (C)應同時結合「採購金額」與「溫室氣體排放熱點估算」,優先將「高排放強度 且具高商業依存度」的關鍵零件供應商納入;若僅以採購金額篩選,極易漏掉低 單價、高耗能的關鍵碳源; (D)依據 CDP Supply Chain 倡議規範,為確保數據一致性與供應鏈公平原則,不應 進行分級篩選,必須對 1,200 家供應商發放完全相同深度的溫室氣體揭露問卷
50. 甲公司為加入 CDP Supply Chain Programme,預計對 Top 50 關鍵供應商發出官方 數據填報問卷。為了在面臨客戶 Apple 下年度訂單調整的時限下,有效「提升供 應商的回應率(Response Rate)與填報品質」,下列哪些為最佳議合 (Engagement)策略?(複選) (A)由公司採購處與永續發展部共同聯名發出官方信函,明確說明「CDP 評級表現 將直接納入下年度訂單配額之供應商內部評核 scoring」,並配合董事會通過之綠 色轉型補助資源; (B)採取「去中心化溝通」,完全委託 CDP 官方系統自動發送制式邀請郵件,因供 應商對國際倡議機構的合規信任度最高,代工廠內部採購與業務團隊若過度介 入,易引發商業條款衝突; (C)針對限期內完成 CDP 完整問卷填報的供應商,全額補助其 CDP 平台報名與審 查規費(約 1,000 至 3,000 美元不等);對於拒絕回覆者,則依實際採購合約內容 發揮強制約束力; (D)輔導並建議 Top 50 供應商於 CDP 填報系統中勾選「不公開(Non-public)」回 覆,因為不公開回覆可以豁免 CDP 官方評分指標的檢視,能大幅降低供應商的合 規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