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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純選擇)#6160
> 試題詳解
下列何種契約,原則上無同時履行抗辯之適用?
(A)買賣
(B)互易
(C)拍賣
(D)委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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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34), C(94), D(423), E(0) #247663
詳解 (共 2 筆)
張燕盈
B1 · 2018/05/10
#2781764
D委任是單方契約 其他選項是雙方的
(共 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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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Chen
B2 · 2019/06/13
#3411660
以下自己見解,歡迎大家提出意見:參民法2...
(共 25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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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題
依民法之規定,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者,如有重大過失時,其責任為何? (A)仍應負責 (B)不必負責 (C)得減輕負責 (D)應負衡平責任
#247664
債權人受領遲延者,清償人將其給付物,為債權人提存於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債權人於提存逾十年未行使受取權者, 該提存物歸屬何者? (A)清償人 (B)提存所 (C)債權人 (D)國庫
#247665
債權人已將債權之讓與通知債務人,但實際並未為讓與時,則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受讓人得以其對抗債務人之事由,對抗讓與人 (B)受讓人得以其對抗讓與人之事由,對抗債務人 (C)債務人仍得以其對抗受讓人之事由,對抗讓與人 (D)受讓人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讓與人請求已付價金
#247666
債權人甲將其對乙債務人之債權讓與丙後,又將該債權讓與丁,但卻通知債務人乙其債權之受讓人為丁,以致乙向丁 給付,丁亦受領給付。此時: (A)甲對丙之債權讓與無效 (B)甲對丁之債權讓與無效 (C)乙對丁之給付清償無效 (D)丁對丙應返還不當得利
#247667
共有人處分其應有部分,未得其他共有人同意者,其效力為何? (A)無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 (D)相對無效
#247668
質權人為責任轉質者,就質物之滅失,所負之責任為: (A)無過失責任 (B)重大過失責任 (C)抽象輕過失責任 (D)具體輕過失責任
#247669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單獨讓與他人? (A)典權 (B)農育權 (C)不動產役權 (D)地上權
#247670
公同關係存續中,公同共有人得否准許請求分割公同共有物? (A)不准許 (B)准許 (C)經二分之一以上共有人之同意得准許 (D)經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之同意得准許
#247671
甲死亡後,其土地由子乙、丙、丁三人繼承,並辦理繼承登記為每人三分之一,該土地所有權歸屬之型態為: (A)公同共有 (B)分別共有 (C)區分所有 (D)單獨所有
#247672
甲在乙之土地上享有地上權,並在該土地上建有房屋一間,其後該屋因鄰居失火而滅失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地上權消滅 (B)甲得請求減免租金 (C)甲得將地上權讓與他人 (D)甲得請求乙為補償
#24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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