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校應於受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申請調查、檢舉、移送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之。有關延長期限的規定為何? (A) 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 (B) 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C) 延長以一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三個月 (D) 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