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何者不屬於監察院彈劾之對象?
(A)司法院院長
(B)軍人
(C)地方行政首長
(D)地方民意代表
統計: A(75), B(190), C(16), D(379), E(0) #3151038
詳解 (共 6 筆)
本題答案是 D「地方民意代表」。核心要抓住:監察院的彈劾對象是公務人員等,但中央、地方民意代表不是監察院彈劾對象。
一、法規依據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3項規定: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總統府)
因此,條文所列的對象包括:
-
中央公務人員
-
地方公務人員
-
司法院人員
-
考試院人員
而地方民意代表不是公務人員,因此不屬於監察院彈劾權的對象。
《監察法》第6條也規定:
「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經二人以上之提議向監察院提彈劾案。」 (監察院全球資訊網)
二、逐項解析
(A) 司法院院長 → 可以彈劾
司法院院長屬於司法院人員,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明文將「司法院人員」列入監察院彈劾對象。
所以 A 正確。
(B) 軍人 → 可以彈劾
軍人原則上屬於公務人員範疇,監察院對其違法、失職行為得依法行使彈劾權。
因此 B 正確。
考試可以記:
軍人 → 可以彈劾
(C) 地方行政首長 → 可以彈劾
地方行政首長,例如:
-
直轄市長
-
縣(市)長
-
鄉(鎮、市)長
屬於地方公務人員,因此在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中央、地方公務人員」的範圍內。
所以 C 正確。
(D) 地方民意代表 → ❌ 不可以彈劾
例如:
-
直轄市議員
-
縣(市)議員
-
鄉(鎮、市)民代表
這些人是地方民意代表,不是監察院彈劾權的對象。
因此 D 錯誤,為本題答案。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4號即指出,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省(市)議員、縣(市)議員等民意代表,並非監察院彈劾權的對象。監察院相關資料亦明確整理此一原則。 (中華民國行政院)
三、國考最重要的「彈劾對象」整理
可以直接背這張表:
| 人員 | 監察院能否彈劾? |
|---|---|
| 中央公務人員 | ✅ 可以 |
| 地方公務人員 | ✅ 可以 |
| 地方行政首長 | ✅ 可以 |
| 軍人 | ✅ 可以 |
| 法官 | ✅ 可以 |
| 司法院人員 | ✅ 可以 |
| 考試院人員 | ✅ 可以 |
| 監察院人員 | ✅ 可以 |
| 立法院一般職員 | ✅ 原則上可以 |
| 立法委員 | ❌ 不可以 |
| 地方議員 | ❌ 不可以 |
| 鄉鎮市民代表 | ❌ 不可以 |
| 總統 | ❌ 監察院不能彈劾 |
| 副總統 | ❌ 監察院不能彈劾 |
⚠️ 特別注意總統、副總統
總統、副總統的彈劾制度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現行憲政制度下,總統、副總統的彈劾由立法院提出,並由憲法法庭審理,不是監察院彈劾。憲法法庭近年判決也再次說明,除總統、副總統彈劾外,公職人員彈劾原則上由監察院行使。 (司法院)
四、考試口訣
「公務人員可彈劾,民意代表不可劾;總統副總統立院劾。」
更完整可以記:
監察院彈劾: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司法院+考試院人員。
排除:總統、副總統、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
所以本題:
答案:D 地方民意代表。
這題與你前面第15題「地方議會正副議長」其實都是同一個憲法考點:「民意代表」與「公務人員」的身分區別,很容易一起出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