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關於公務員兼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兼任無報酬且未影響本職工作之教學工作者,無須經服務機關同意,但應報經服務機關備查
(B)公務員依法令兼任他項公職者,不得兼薪
(C)公務員須經服務機關同意,始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D)公務員所任職務對營利事業有直接監督權限者,不得取得該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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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 B(107), C(472), D(53), E(0) #4002705
統計: A(152), B(107), C(472), D(53), E(0) #4002705
詳解 (共 5 筆)
#7477601
公務員服務法 第15條
C 公務員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 —不需服務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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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0708
(A)正確 ✅
公務員兼任教學、研究工作,原則上要經服務機關同意。
但如果是:
無報酬+未影響本職工作
就不需要「同意」,但要報經服務機關備查。
所以 A 的敘述正確。
⸻
(B)正確 ✅
《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1項:
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所以:
依法令兼任他項公職 → 不得兼薪。
⸻
(C)錯誤 ❌ ← 答案
題目說:
「公務員須經服務機關同意,始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錯在「須經服務機關同意」。
法條第15條第6項是:
公務員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法條沒有要求先經服務機關同意。
例如公務員利用下班時間:
* 唱歌演出
* 書畫創作
* 演講
* 出版作品
如果屬於「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原則上就是第15條第6項的情形。
⚠️ 但仍要注意第15條第7項的限制:
如果對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本職性質有妨礙或有利益衝突,不得為之。
⸻
(D)正確 ✅
這其實是《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的規定:
公務員所任職務對營利事業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者,不得取得該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
所以 D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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