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 第 100
受讓機關於受讓堪用財物後,後續領取及運輸等事宜由讓與機關處 條
理為原則。
(A)O
(B)X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