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當老師發現學生的身上有傷痕時,如何處理比較適當?
(A)立即向家庭暴力防治單位通報
(B)將學生的遭遇貼文至網站,徵詢網友建議
(C)設法進行家庭訪問,以蒐集更多資訊
(D)將學生轉介至輔導室,由專業人員進行個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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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5), B(0), C(84), D(171), E(0) #3269110
統計: A(605), B(0), C(84), D(171), E(0) #3269110
詳解 (共 3 筆)
#74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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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確: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規定,教職員工為法定通報人員。當發現兒童及少年遭受虐待、不當對待或身上有可疑傷痕時,應於 24 小時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政單位或 113 專線)進行法定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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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錯誤: 貼文至網路會洩露學生個人隱私,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兒少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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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錯誤: 擅自進行家訪或自行調查可能打草驚蛇,反而增加學生身處極端危險中的風險,應由專業社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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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錯誤: 雖然學校輔導系統可提供後續心理支持,但法定通報有時間時效性(24小時內),轉介輔導室不能替代或延誤法定通報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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