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原行政處分經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機關重為處分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處分機關基於不同之事實基礎重為處分時,縱事實基礎已不同,仍受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之限制
(B)原處分經救濟機關撤銷後,如原處分機關在同一事實基礎上重為處分時,得為較原來處分更不利之處分
(C)訴願法第 81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所拘束之對象係受理訴願機關,不及於原處分機關
(D)原行政處分因裁量濫用而為有利於處分相對人之裁量者,原行政處分機關重為處分時,不得為 較原行政處分不利於處分相對人之裁量
統計: A(56), B(34), C(143), D(72), E(0) #3966440
詳解 (共 2 筆)
這題答案是 C ✅。
這題考的是 訴願法第81條「不利益變更禁止」以及訴願決定撤銷後,原處分機關重為處分時的拘束力。
一、先記核心法條:訴願法第81條
核心規定可以整理成:
受理訴願機關撤銷原行政處分後,原行政處分機關應依訴願決定意旨為之。
而且有一個重要的「不利益變更禁止」:
不得為更不利於訴願人之決定。
但這個禁止的對象,是:
? 受理訴願機關
不是原處分機關。
這正是本題 C 的關鍵。
二、逐項解析
(A) ❌
原處分機關基於不同之事實基礎重為處分時,縱事實基礎已不同,仍受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限制。
錯。
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並不是不論情況一律禁止更不利處分。
如果重新作成行政處分時:
事實基礎已經不同
原處分機關並非當然受到原來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限制。
? 關鍵:
同一事實基礎 → 受到拘束
不同事實基礎 → 不當然受到原處分的限制
所以 A 的「縱事實基礎已不同,仍受限制」太絕對。
三、(B) ❌
原處分經救濟機關撤銷後,如原處分機關在同一事實基礎上重為處分時,得為較原來處分更不利之處分。
錯。
如果是:
同一事實基礎
原處分機關重為處分時,受到訴願決定拘束。
不能任意作成比原處分更不利的處分。
所以 B 的:
「得為較原來處分更不利」
錯誤。
四、(C) ✅ 答案
訴願法第81條第1項但書規定所拘束之對象係受理訴願機關,不及於原處分機關。
正確。
這句話是本題最重要的考點。
可以把它拆成:
「不利益變更禁止」到底限制誰?
答案:
受理訴願機關
而不是:
❌ 原處分機關
所以看到題目出現:
「訴願法第81條第1項但書」
就要想到:
⭐ 受理訴願機關的限制
五、(D) ❌
原行政處分因裁量濫用而為有利於處分相對人之裁量,原行政處分機關重為處分時,不得為較原行政處分不利於處分相對人之裁量。
錯。
這個敘述把:
裁量濫用
與
禁止不利益變更
混在一起。
原處分如果因裁量濫用而被撤銷,原處分機關重為處分時,應依照訴願決定意旨及合法裁量標準重新作成處分。
並不是因為原來處分「對人民比較有利」,就永遠不能作成較不利的合法處分。
六、這題最容易混淆的地方
要區分兩個概念:
① 訴願決定的拘束力
原處分被撤銷後:
原處分機關必須依訴願決定意旨重為處分。
這是「拘束力」。
② 不利益變更禁止
主要是:
受理訴願機關在一定情形下,不得作成更不利於訴願人的決定。
不是說:
「原處分機關永遠不能作成較不利的重為處分。」
? 四個選項快速判斷
| 選項 | 判斷 | 理由 |
|---|---|---|
| A | ❌ | 不同事實基礎,不是當然仍受原限制 |
| B | ❌ | 同一事實基礎不得任意作成更不利處分 |
| C | ✅ | 第81條第1項但書拘束受理訴願機關,不及於原處分機關 |
| D | ❌ | 不得把「原處分有利」理解成永遠禁止較不利的合法重為處分 |
⭐ 國考口訣
「81條不利變更,管的是訴願機關;原處分機關重作,重點是遵守訴願決定意旨。」
因此本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