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依所得稅法第43條之3規定,所稱「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指關係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率未逾我 國所定稅率之若干百分比?(A)百分之五十(B)百分之五十五(C)百分之六十(D)百分之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