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依我國刑法規定,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得:
(A)易服勞役
(B)易以拘留
(C)易以訓誡
(D)易科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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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3), B(49), C(1448), D(218), E(0) #634138

詳解 (共 7 筆)

#907703
訓誡就是被罵,唸個幾句然後就可以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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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2451
刑法§43: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得易以訓
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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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392
第 43 條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
(共 4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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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865
刑法第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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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931
易以訓誡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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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9880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43 條明文規定:「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得易以訓誡。」 
⚖️ 選項解析
  • (A) ❌ 易服勞役:這是針對受罰金宣告卻無力完納的人,法律規定以勞役折算代替罰金。
  • (B) ❌ 易以拘留:「拘留」屬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行政罰(處罰種類),刑法中並沒有將拘役或罰金「易以拘留」的規定。
  • (C) ⭕ 易以訓誡:符合法條規定。當法官認為被告雖然違法,但動機出於公益或道義且情有可原時(例如為了救人而違法違規),可以裁量僅用口頭或書面訓誡、告誡的方式代替實質的刑罰。
  • (D) ❌ 易科罰鍰:「罰鍰」是行政罰,刑法中只有「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或拘役易科罰金),並無易科罰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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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5913
犯罪動機很善良(公益/道義上顯可宥恕) ...
(共 32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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